西安航天基地:16年 从“一张白纸”到“拔节生长”
2022-12-02 16:52: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赵浚喆责编:高岗

西安航天基地:16年 从“一张白纸”到“拔节生长”_fororder_图片19

  西安航天基地揽月阁

  航天城南,少陵塬上。西安一隅,数年耕耘,蜕变为“中国航天液体动力之乡”“中国航天动力之乡”“中国北斗创新发源地”,这是航天基地16年攻坚克难、接续奋斗的见证。

西安航天基地:16年 从“一张白纸”到“拔节生长”_fororder_图片13

  西安航天基地

  一个个拉动经济快跑的重点项目快速落地、一排排寄托着发展新希望的现代化厂房拔地而起、一项项创新成果密集发布、一条条通衢大道向八方延伸……从蹒跚学步到风华正茂,在长安城南这片热土上,西安航天基地正在谱写一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的成长史。

  古时少陵塬,今日航天城。青春正当时,迈向17岁,让我们一起看看航天基地从“一张白纸”到“拔节生长”的华丽蝶变。

  从“零”到“领”、由“点”到“链”,从16年前的静寂土地发展成为如今活力四射、功能日益完善的现代化新城,一直以来,航天基地秉持国家使命,肩负地方发展,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不放松,一批投资大、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相继落地这片热土,“产业社区”建设成效逐步显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西安分院等航天产业项目助力航天产业倍增,隆基和荣耀项目实现新能源新材料和智能终端产业加速聚集,国家超算西安中心填补了西北地区大型算力基础装置空白……除此之外还通过“空天”携手,采取“航天研发+阎良制造”模式,加快打造千亿级空天产业集群,目前富阎空天产业园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中。

  在“1+10+13+N”创新体系的引领下,西安航天基地立足产业航天、科创航天,加快建设十个科技园,做好前后相连的大文章,前半篇文章重在激活“空间”,由107栋研发大楼组成的十个科技园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33栋楼竣工;后半篇文章重在“招商引资”,坚持成本控制标准化、产业政策标准化、招商推广标准化,推行全员招商、精准招商。

西安航天基地:16年 从“一张白纸”到“拔节生长”_fororder_图片17

  西安航天基地13条重点产业链

  围绕打造优质项目纷至沓来的“黄金地”、推动加快“蝶变”的“主战场”,航天基地以13条重点产业链培育为关键抓手,不断壮大支柱产业发展。目前航天产业进入新一轮蓝海,光伏产业延伸壮大、智能终端产业加速集聚,获“国家地理信息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国家北斗产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五星级示范基地”等国字号荣誉,产业集群效应愈发凸显,呈现多点开花的发展态势。

  产业发展带来人才聚集。截至目前,西安航天基地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国家级创新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0个院士工作站。累计培育国家级孵化器、备案众创空间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1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50余家。

  未来,这里将是“流量”汇聚的产业强区、“能量”驱动的高质量发展区、“力量”赋能的营商环境区、“含量”提升的幸福宜居区,一座“世界一流航天新城”正在崛起。鞍马犹未歇,战鼓又催征,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航天基地将继续奋楫笃行,续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西安航天基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