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咸阳·泾渭有约|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
2023-01-10 20:36:07来源:咸阳新闻网编辑:柳洪华责编:高岗

(转载)遇见咸阳·泾渭有约|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

  “泾阳,地处八百里秦川腹地,关中城市群核心圈层,是西安历史文化轴和渭北工业大走廊交汇点,大西安北跨首站节点城市和咸阳临空经济带东部‘桥头堡’,素有关中‘白菜心’之美称。”

(转载)遇见咸阳·泾渭有约|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

  在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解说员正详细介绍泾阳县的历史、文化与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内的印象泾阳、人文泾阳、战略泾阳、规划泾阳、产业泾阳和创业泾阳六个板块,向大家全面展示了这座城市的历史变迁,发展现状和规划远景。

  2021年9月2日,全省首家县级秦创原创新实践服务中心在泾阳揭牌,西安交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首个县级工作站入驻泾阳,加快了泾阳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打通了“两链融合”最后一公里,已成为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的服务器及对外窗口。

  该中心集产业规划、招商咨询、路演推介、需求撮合、全程代办、共享办公等功能于一体,打造了具有鲜明泾阳特色的高水平创新实践服务平台,推动创新动能向产业动力转化。

  主导产业的快速导入,产业集群的聚集发展都离不开模式创新。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通过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及政府授权+国企引领两种模式,破解县域经济发展难题。

(转载)遇见咸阳·泾渭有约|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

  政府授权+国企引导模式,是通过对政府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进行区域综合开发的一次尝试和创新。中心采用PPP模式,携手华夏幸福,依托其产业研究智库、产业大数据和遍布全球的孵化网络,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科研院校充分参与园区规划、投资、建设、运营,有效破解县域经济发展难题;采用国企引导模式,对政府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转型升级,将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全方位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开辟新的赛道,加速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结构升级。

  成立至今,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依托西安交大、西北农林等科研院校,组建科技经理人团队;引入深圳伙伴、苏州火炬、中科建发等专业机构,组建产业招商经纪人团队;整合华夏幸福、泾汇集团、政府招商部门资源,组建园小二落地服务团队,通过导入“政产学研金”五类要素,建立创新驱动全周期生态体系,促进关键要素向重点产业项目集聚和配置,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

  “‘园小二’服务中心旨在为企业提供入园前期、企业落地手续的办理等服务,让企业少跑路,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园小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伟伟介绍说,每周二是“园小二”的集中办公日,会组织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电力局、住建局等部门走进落地企业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标志着泾阳县搭上科技成果转化的快车,更有助于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引擎,持续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多年来,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泾阳县规划布局临空都市区等四大片区(西咸(共管)泾阳临空都市区、泾河生态治理和开发利用片区、嵯峨山生态治理和旅游开发片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和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重点打造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为萌芽期企业创业苗圃,临空科技创业湾为初创期企业孵化器,光电产业港为发展期企业加速器,跃升期企业入园提供“标准地”,营造了“两链”融合创新实践全生态体系。

(转载)遇见咸阳·泾渭有约|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

  为了助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及知识产权转化落地的扶持政策,建立“政产学研金”五类要素齐全的创新驱动系统,促进关键要素向重点产业项目集聚和配置,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

  在秦创原泾阳创新实践服务中心的赋能下,泾阳县将围绕“西安北临空智造新城”目标,聚焦高端装备制造首位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细化产业落地策略,打造产业积聚洼地和内陆开放高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律的特色创新之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