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枣引客拓销路,以枣为媒促招商 。7月6日,“牵手亚运 枣想约你” 2023年中国•大荔冬枣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浙江(金华)推介会在浙江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举行。大会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域内域外结合”模式,现场推介、直播下单、产销对接等形式,加上30个直播矩阵、覆盖15省市60多家广播电视台,将大荔冬枣推介到全国各地。
大荔县人民政府授予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大荔冬枣销售标杆市场”称号
推介会上,大荔县人民政府与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亚运会冬枣供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陕西秦农尚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签订农产品采供销战略合作协议;大荔县冬枣协会与金华市诚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大荔冬枣销售物流合作协议;大荔县新禧冬枣专业合作社与浙江六牌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大荔冬枣购销协议。同时,大荔县人民政府授予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大荔冬枣销售标杆市场”称号,授予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11位经营户“大荔冬枣销售优秀客商”称号。
陕西大荔冬枣产地直销大卖场
大荔冬枣,是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近年来,大荔县以国家现代产业园为依托,立足冬枣产业做大“土特产”文章,全县冬枣种植面积42万亩、品牌价值53.68亿元、鲜食枣类全国排名第一,连续7年跻身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20强,入驻“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形象馆”,荣获中国国际林博会金奖。同时,大荔县多元化推动冬枣产业延链补链,带动大棚薄膜、塑框、五金日杂等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脆冬枣、枣芽茶、枣醋、枣酒等冬枣精深加工产品应运而生,全产业链收益突破110亿元。此外,大荔县还搭乘“一带一路”的东风,不断拓市场、打销路,冬枣物流产业园正式开园,大荔冬枣远销美国、加拿大等20多个海外市场,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金蛋蛋”“钱串串”。
签约仪式
浙江金华作为全国性区域物资中转集散地,寄递物流业全国领先,是大荔冬枣“产地与市场”精准对接的主销区,2007年,大荔冬枣进入金华市场流通,2010年,市场开通大荔直达金华的水果物流专线,年运输车辆2000余车。目前,金华市场内大荔冬枣年销量8-10万吨,占大荔冬枣年产量的16%以上。
大荔冬枣
“今年,鲜丰水果在大荔的冬枣采购会突破500万斤,通过分布全国的终端销售网络,将新鲜、好吃、安全的大荔冬枣带给广大消费者,今年又是特别有意义的一年,第19届亚运会将于9月23日在杭州召开,鲜丰水果作为赛会的官方新鲜水果供应商,将为来自国内外的运动健儿献上美味的大荔冬枣。”鲜丰水果连锁店副总裁吴涛说。
“我今年已经60岁了,但我还要准备再大干十年,让更多人吃到美味的大荔冬枣。”金华优秀客商代表李振文说道。
“在共建 ‘一带一路’的大发展格局下,冬枣产业风头正劲、未来可期。我们郑重承诺,将持续提升冬枣品质、强化质量监管、规范销售市场,全力打造亲商、爱商、尊商的一流营商环境。我们热忱欢迎,大家常来大荔考察指导,体验黄河农耕文化之魂,感受湿地风光之美,品鉴大荔瓜果之香。我们真心期待,各位企业家朋友与我们携手同行、精诚合作,在大荔这片希望的田野上发枣财、‘枣’圆梦,共绘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大荔县委副书记沙伟伟说道。
此次推介会共有来自大荔县范家镇、两宜镇、安仁镇、陕西秦农尚品科技发展有限工作、新禧冬枣专业合作社等20个镇办和企业(合作社)参展。现场推介了大荔冬枣、脆冬枣、冬枣酒等农特产品,夯实了大荔冬枣以金华为中心辐射长三角地区的市场根基,成功唱响了大荔冬枣亚运会水果品牌,这既是大荔冬枣品牌提升的重要标志,也是大荔冬枣走向世界的崭新起点。
会后,大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客商座谈会,双方围绕大荔冬枣产业发展分享经验、把脉建言,为大荔冬枣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切实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进行了进商场、下社区大荔冬枣推介品鉴活动。
商场推介品鉴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陕西省林业局、中共大荔县委、大荔县人民政府、金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渭南市供销合作社主办,大荔县林业局、大荔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大荔县果业发展中心、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承办。(文/图 吴明玲)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