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届农高会杨凌示范区动员部署大会召开
2023-08-09 16:48:3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娜责编:高岗

  8月7日,杨凌示范区召开第三十届农高会动员部署大会,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排当前各项筹备工作任务,动员示范区上下举全区之力,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办出一届具有突破性创新和标志性成果的里程碑式高峰盛会。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黄思光出席并讲话。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史高领主持。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何玲安排部署筹备工作。

  会议指出,把第三十届农高会办成高峰盛会,是久久为功推动杨凌“国家队”引领能级跃升的重要机遇,是再接再厉开启农高会服务农业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现实需要,是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的具体体现。全区上下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办一届里程碑式高峰盛会的使命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高水平筹办好第三十届农高会,以实干实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坚持只做一流、创新突破,进一步明确办一届里程碑式高峰盛会的目标要求,聚焦全方位取得突破性创新和标志性成果,全力实现“六个新突破”;要突出前瞻性,在全景式展示农业科技最新成果上实现新突破,做好“高”“精”“尖”文章,实现“新”“奇”“特”效果,进一步提升农高会的引领水平。要突出引领性,在高端化研讨交流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上实现新突破,把举办高层次论坛、高级别会议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圆满精彩、万无一失;要突出实效性,在全方位打造国际合作全新平台上实现新突破,在持续提升上合农业基地引领带动力、中国—中亚农业核心示范引领力、自贸区综合承载力、农高会辐射影响力上下真功,在发挥对外开放平台体系对资源的吸引力和配置力上求实效,推动形成各平台优势互补、功能叠加、发展协同的生动局面;要突出针对性,在全链条搭建投资贸易创新载体上实现新突破,把第三十届农高会打造成为招商引资大会,力求形成一批大成果、落地一批大项目;要突出示范性,在全视角展现杨凌国家队崭新作为上实现新突破,全方位展示杨凌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科技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打造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窗口平台新进展、新成效;要突出时代性,在全要素系统总结农高会30年成果上实现新突破,守正创新、继往开来,一届接着一届继续办好农高会,使农高会始终走在时代前沿、引领产业发展,更好赋能示范区担当“国家队”的职责使命。

  会议要求,要坚持追求卓越、精益求精,进一步提升办一届里程碑式高峰盛会的组织水平;要高效协同、密切配合,广泛汇聚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筹备工作快速、高效推进;要细节为先、质量为王,立足于实、着眼于细,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要提高效率、只争朝夕,把深化落实“三个年”活动与农高会筹备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要按照总体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拿出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确保各项工作筹备任务按时高效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完善安全防范各项预案,做好展会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全力以赴保障农高会安全有序高水平召开。

  会上,党工委外办、示范区展览局、科技创新局、投资促进局、公安局、杨陵区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示范区领导董立民、袁鸿马、樊兆兴、刘仲山、马江涛、汪溟、李函出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校长赵敏娟、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得元、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灏应邀出席。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国有企业全体班子成员;各产业创新中心以及相关双管单位、驻区单位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企业代表、杨陵区四大班子全体成员、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西农大、杨凌职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