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住房交易政策调整细则
2023-09-26 09:13:54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高岗

  自2017年西安市出台限购政策以来,先后历经数次调整。就在9月19日,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西安市二环以外区域将取消限购,并同时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而在昨天,西安市住建局官网、官微又发布了《住房交易政策调整相关问题解答》《图解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调整内容》,就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那么,广大市民和购房意向者、业界人士、行业专家都怎么看?市场反应如何?这一调整又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带着上述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购房者:购房赶上利好政策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上的一家贝壳签约服务中心,看到有三五桌客人正在签约室里沟通。在大厅,有意购房的乔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之前其实已经看好一套二手房,但因为是外地户口,没办法购买;上周末得知解除限购政策后,就赶紧和中介进行联系,刚好细则出来了,考虑再三,准备正式签约。

  而来自上海的万先生早有在西安买房的打算,这次解除限购,正好可以圆了自己的“置业梦”。万先生说,“首套房首付款降低至20%,银行利率也降了不少,西安的政策很实惠,对于购房者来说购房门槛真的降低了。”

  中介:成交量将有明显变化

  随后,记者就地采访了这家贝壳平台的一位姓杨的经理。他表示,这次解除限购,就我们的判断而言,房价短期之内会保持平稳,但是随着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加之政策“松绑”效果的后发性,预计未来一个时期,西安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一定会有很明显的变化。目前市场最大的反应是新房市场变火了,以前还在犹豫观望的购房者,现在果断选择出手。

  业界专家: 切勿盲目跟风

  昨晚,记者采访了房地产资深分析师沈玮。她表示,这几年,西安围绕限购政策调整的动作其实并不少,但这些调整对基本盘的需求影响并不大。直至9月19日,长达近七年的限购,迎来实质性的松动。

  “现在从不限购的主城区楼盘来看,上访量有明显的增多,像一些比较好的项目,基本上客量能够增加到30%-50%。如此看来,取消限购,确实能够激活一部分购买力。”沈玮对记者说道。

  同时,她还建议购房者,无论是刚需还是改善,看到合适的可以入手,但不要盲目跟风。(三秦都市报记者 吴昌永 胡琳  )

  ■政策链接:

  住房交易政策调整细则相关问题解答

  1.住房限购区域包括哪些?

  答: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二环以内,二环以外区域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2.住房限售政策有无变化?

  答:西安市住房限售区域未作调整,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

  在住房限售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交易。

  3.在住房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购房条件有何变化?

  答:(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总套数为2套;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总套数为1套。符合西安市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买1套住房。

  (2)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第2套住房取消落户时间限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可购买首套住房。

  (3)夫妻离异后,任一方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不再核查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

  4.在取消限购的区域购房,是否还需进行登记、摇号?

  答:需要。为规范交易秩序,保障刚需家庭优先购房,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继续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核验通过家庭多于可销售房源的继续实施公证摇号选房,相关流程保持不变。

  5.“刚需家庭”条件有何变化?

  答:有变化。即日起,以“刚需家庭”登记购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居民家庭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2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离异满3年的单身;

  (2)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范围内(含西咸新区)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购房前48个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二孩及以上家庭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

  (3)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

  6.已进入商品住房意向登记、签订认购协议等流程的,是否适用新政?

  答:2023年9月19日前,已在登记平台完成购房登记的摇号项目,中号及递补家庭按照购房登记时的政策进行审核,递补选房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及2023年9月19日前已在登记平台完成购房登记的不摇号项目,适用新政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