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府老街:古今交织尽显人文之美
2024-05-15 09:32:5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张雨晨责编:高岗

西府老街:古今交织尽显人文之美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515085333

5月8日,游客在西府老街游览。陕西日报记者 李静茹摄

  5月8日,在位于宝鸡市金台区胜利塬的西府老街,游人如织,“三间四柱十三斗拱”的牌楼十分气派。

  “这里是西府老街景区的西大门。大家看到的西府老街牌楼是根据1941年拍摄的宝鸡城区的牌楼老照片复建而成的。”西府老街工作人员徐璐向游客介绍西府老街牌楼的历史渊源。

  西府老街结合西府的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和饮食文化,打造了文昌街、丰膳街、羽阳街3个主题街区,是陕西省非遗特色示范街区。

  古色古香的街区中,一砖一瓦都在向游客讲述一代代西府人的故事。西府老街上,房屋的砖瓦、门窗和铺路的石板均是从周边县区搜集来的“老物件”。

  “我们现在看到的袁家老宅,始建于清嘉庆年间,是西府地区民居的代表。窗楣上‘俭惟德’‘勤有功’的家训,体现了老宅主人克勤克俭的家风。”徐璐说。

  宝鸡是西府秦腔的发源地,戏楼承载着众多西府人儿时的记忆。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西府老街复建了许多具有西府风情的建筑,戏楼便是其中一个标志性建筑。

  西府老街的戏楼以扶风县城隍庙老戏楼为原型打造。传统戏楼上,往往有以秦腔经典剧目为内容的绘画。西府老街戏楼则不同,戏楼正前方额枋上方,有以周公制礼作乐、秦晋之好、张载讲学等历史典故为内容的雕刻。这些典故在西府地区家喻户晓。

  在西府老街戏楼下,点一杯香茗,静静等待好戏上演,是西府人的休闲方式。“小时候,村里办庙会,晚上我就拿着马扎跟家里大人一起去村里戏楼看戏。老人常说戏里的故事都是教人向善的。现在,西府老街这儿有秦腔演出,我经常来这里看戏。”市民李建峰说。

  麟游血条面、岐山臊子面、陈村烧肉面皮、樊记油糕……丰膳街上汇集了宝鸡各地的美食。在这里,游客不仅能大饱口福,还能近距离参观各种美食的制作过程。

  一种通体金黄、又长又宽的食物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店主告诉记者,此物名为“笏板”,是陇县特色美食。“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坚持用古法制作地方美食,希望各地游客在这里体验到原汁原味的西府文化。”徐璐说。

  “油泼辣子一道菜。”这句话在宝鸡广为流传。一勺滚油泼进碾碎的辣椒中,散发出独属秦椒的香气。香而不辣是很多吃过油泼辣子的人的评价。晾晒、碾碎、烧油、泼制……羽阳街的油泼辣子作坊,展示着油泼辣子的制作过程。游客可以在这里探寻西府油泼辣子独特香气的秘密。

  羽阳街,也叫作坊街,是西府老街中以传统手工艺品现场制作、传统手工艺展演为主的街区。挂面作坊、腐竹作坊、豆腐作坊等店铺,通过还原传统工艺,让游客亲眼见证西府美食的制作过程,了解西府先民的饮食习俗和食材加工技艺。

  与其他两条街区不同,文昌街是以现代化建筑为载体的非遗技艺传承和文化创意类产品汇聚地,有马勺脸谱、西府皮影等西府地区有代表性的非遗技艺衍生出的文创产品。

  “2020年,在西府老街南侧,我们以‘走进西府人的生活’为设计理念,打造了西府老街二期项目——西府里文化艺术村,进一步强化西府老街的非遗文创功能。在这里,游客可以跟着宝鸡当地的国家级非遗大师、文化创意设计师、工艺美术大师体验西府地区的原乡文化和非遗文化。这既提升了游客体验,也促进了文化保护和传承。”徐璐说。

  从观光旅游到沉浸式体验、从参观游览到教育研学、从复原西府古老建筑到打造现代艺术街区,如今的西府老街,古与今、雅与俗、游与学交织贯通,在延续西府历史文脉、保护民俗文化的同时,也向外界展示着宝鸡这座城市的活力。(陕西日报记者 李静茹 通讯员 朱皓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