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备案
2024-07-03 16:26:39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吴明玲责编:高岗

  7月2日,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优化招生环境,维护民办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招生情况、收费情况、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招生类别应明确分为普通统招和非普通统招。非普通统招需明确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其他非学历高等教育培训等类别。学习形式应明确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形式需明确为业余、函授等。

  学校应分别制定普通统招和非普通统招招生简章和广告,明确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类别、学制和学习形式等内容;在物价部门备案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要客观、真实、准确。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应与学校办学许可证一致,不得篡改。在印制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广告、刻制牌匾、刊(播)发媒体广告时不得使用简称,不得随意去掉校名中的“专修、培训、职业”等字样。不得宣传未经允许的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用语误导学生、家长。不得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生就业前景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学校要严格招生简章和广告管理,确保学校在各类载体上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与省教育厅备案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学校要及时、规范报送备案材料。省教育厅将加强监管,对于发布虚假广告、招生管理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陕西日报记者 郭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