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影家协会主席黄献松:《家在黄河边》的成功上映 是对陕西电影人的一种激励和启示
2024-07-27 16:28:0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雨晨责编:高岗

  7月26日,“黄河三部曲”第二部诚意之作电影《家在黄河边》首映礼在西安举行。陕西省电影家协会主席黄献松出席活动并致辞。他指出,《家在黄河边》的成功上映,不仅是对陕西电影创作的肯定,更是对陕西电影人的一种激励和启示。 

陕西省电影家协会主席黄献松:《家在黄河边》的成功上映 是对陕西电影人的一种激励和启示_fororder_图片3

陕西省电影家协会主席黄献松致辞

  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黄献松表示,《家在黄河边》正是陕西儿女以艺术之名,对这条伟大河流深情厚爱的深情颂歌,是黄土高原上坚韧不拔、勤劳智慧人民生活的生动画卷。

  电影《家在黄河边》中,一对父子在盐碱地上顽强拼搏,最终成功种植冬枣,不仅带动了当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更点亮了乡村振兴的希望之光。

  黄献松介绍,影片巧妙地将镜头对准了黄河岸边的大荔县,以小见大,将小人物的命运与大产业的崛起、乡村振兴的时代洪流紧密相连。通过电影这一艺术形式,让观众们得以聆听“黄河故事”的悠悠回响,见证黄河岸边人民以奋斗为笔,书写新时代的壮丽篇章。

  此外,影片还细腻地展现了大荔县独特的风土人情、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和珍贵的非遗遗产,让观众在观影过程中感受到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

  “我们期待有越来越多陕西的电影工作者能够继续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创作出更多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作品,让陕西电影成为展示陕西形象、传播陕西文化的重要窗口。”黄献松表示,同时,也希望《家在黄河边》能够成为一座桥梁,连接起更多人对黄河、对陕西的关注和热爱,激发社会各界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思考和行动。(文/张雨晨)

  致辞全文如下: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与各位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一部深情厚谊、充满地域风情的力作——《家在黄河边》的首映盛典。我谨代表陕西省电影家协会向影片的顺利制作完成及顺利首映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为这部电影倾注心血、贡献才华的创作者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而《家在黄河边》,正是我们陕西儿女以艺术之名,对这条伟大河流深情厚爱的深情颂歌,是黄土高原上坚韧不拔、勤劳智慧人民生活的生动画卷。

  《家在黄河边》的成功上映,不仅是对陕西电影创作的肯定,更是对陕西电影人的一种激励和启示。我们期待有越来越多陕西的电影工作者能够继续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作品,让陕西电影成为展示陕西形象、传播陕西文化的重要窗口。同时,我们也希望《家在黄河边》能够成为一座桥梁,连接起更多人对黄河、对陕西的关注和热爱,激发社会各界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思考和行动。

  最后,我要对陕西省电影家协会的同仁们说,我们肩负着推动陕西电影事业繁荣发展的光荣使命。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陕西电影创造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光明的未来。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位观众的厚爱下,陕西电影一定能够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为中国电影的繁荣发展贡献出陕西电影人的力量!

  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和支持,祝愿《家在黄河边》首映成功,票房大卖,口碑相传!谢谢大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