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中小微企业顺利“过桥”
只花了45元,铜川市耀州区关庄镇雷居村果农李小社就解开了心里的“大疙瘩”。
这个“大疙瘩”究竟是啥?
今年4月,眼瞅着15万元银行贷款马上到期,但压在冷库里的晚熟苹果一时无法出手,果园又要追肥、扩建,李小社急得团团转。
“几件事赶在一起,手头紧得不行。”11月1日,李小社无奈地说,借遍亲戚朋友,钱还是没凑够。
在银行业务员的推荐下,李小社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省融资担保基金业务经理马柯的电话。详细了解情况后,马柯为李小社介绍了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
“省融资担保基金的资金使用费率是万分之三,15万元贷款一天的资金使用成本只有45元。”马柯说,只要资料完善,3天内就能放款。
“没想到提交完资料,第二天就放款了。”李小社竖起大拇指,笑着说,花小钱解决了大问题,太值了!
短期流动性支持被称为应急转贷,俗称“过桥”。银行贷款到期后,贷款人需要筹措一笔“过桥”资金还上贷款才能续贷,“过桥”难一直是融资难的“难中之难”。
为破解这一难题,陕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设立10亿元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开展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为广大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增添发展信心。
如今,在金融“活水”的滴灌下,咸阳聚力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抓紧拓展新领域,计划年底开展造船配件业务。
“资金充足,我才敢拓展新领域。”咸阳聚力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卫海忠表示,公司有上千款产品,供货企业包括延长石油、长庆油田等200多家大型能源企业,是西北区域规模领先的高强度紧固件生产企业。
然而,流动资金紧张一度令卫海忠头疼不已。要保障企业正常运转,至少要350万元流动资金。近几年,受回款周期拉长等因素影响,他陆续向银行贷款超千万元。
卫海忠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000万元的还款金额,如果找市场拆借,光利息每月就得20万元;为了增加现金流,上游企业采用汇票进行业务结算,公司想提前拿到现金,就得支付汇票高额的贴息费和平台手续费,估算下来也得近30万元。
“贷款一时解决了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但新的问题又来了,续贷还款该咋办?身边一些企业明明干得还不错,就是因为没法‘过桥’,一下掉‘水里’出不来了。”卫海忠摊开手,无奈地说,“过桥”是小微企业的一座“隐形大山”。
去年,咸阳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上门向企业推广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彻底解决了卫海忠头疼的问题。
“成本低、效率高,1000万元‘过桥’,3天利息只要9000元。”卫海忠说,关键还不占用流动资金、不影响生产,一举多得。
同样受益的还有咸阳盛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何军锋说:“有了省融资担保基金,不用为筹措资金发愁,可以腾出更多精力搞发展。今年我们打算进行数字化改造,优化管理模式,全面提高竞争力。”
资金链是企业的生命线。小微企业融资难,表面上看是缺钱,实质上是缺信用、缺信息。提升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是破解难题的关键。
“担保公司介入不仅可以为小微企业增信,还能多渠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赵建房表示,今年前8月,省融资担保基金开展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1927笔,金额128.8亿元,转贷时间由市场通行的平均15天压缩至4.2天,为小微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超4亿元。
在做好增信服务的同时,陕西建立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发生风险后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让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
“要让银行敢贷、担保机构敢担,就得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董文红表示,我省通过设立2亿元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由省级担保机构承担10%的风险责任,并对市县设立资金池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快速在行业内形成“敢担、愿担”的积极氛围。
今年前8月,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829亿元,支小支农业务占94%,平均担保费率0.8%,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户10万户。
拿着明年的新订单,卫海忠信心满满:“有了省融资担保基金的‘过桥’支持,我们更有底气和信心了!”(陕西日报记者 苏怡)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