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2024-12-05 09:11:05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吴明玲责编:王菲

  12月2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西安市长安区沣峪国有实验林场揭牌。这是全省首个针对秦岭高山生态脆弱区,在秦岭核心保护区设立的汇集管理执法、一体保护、综合治理等多方力量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由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长安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等单位共同设立,旨在进一步推动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沟通协调,实现行政管理、检察监督、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生态补偿修复等手段方式的统筹综合运用,形成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的强大合力,全链条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好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修复。

  “近年来,我们在审理秦岭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时发现,秦岭核心保护区内‘非法穿越’等问题频发,非法穿越者乱丢垃圾、随意踩踏植被,严重影响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琪轩介绍,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后,各共建单位将依托基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执法、法治培训、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公众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构建多元共治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揭牌仪式后,共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司法巡山活动,实地了解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并向周边居民和游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教育。 (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