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省高院承办的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出席会议并致辞。
贺小荣指出,保护好中华民族的祖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司法责任。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律和生态四个效果统一。要立足秦岭生态保护实际,扎实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做实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机制,推进区域司法协作协同进一步走深走实。要坚持依法办案和促推综合治理并重,持续加强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及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形成秦岭协同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最大合力。
刘强表示,秦岭沿线七省(市)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长期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合作。希望秦岭沿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好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要案会商、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以高质量司法为秦岭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更好服务保障秦岭区域高质量发展。
韩德洋表示,陕西法院将牢记嘱托,加强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联动协作,切实当好秦岭生态环境司法卫士,为美丽陕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陕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七省(市)高院通过了《关于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会议纪要》,发布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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