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协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两会期间,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对过去一年的陕西法治建设成就进行总结,并对如何持续深化涉外法治服务保障,陕西将有哪些重要举措进行了全面阐释。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 摄影 张雨晨
问题1:如何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杨政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确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三是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制定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重要文件,确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四是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解决了一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六是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快形成。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反制裁、反干涉等方面机制,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问题2:如何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部署要求?
杨政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新时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动员、总部署,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强调了法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明确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法治化与现代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融合贯通。二是指明了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目标方向。《决定》明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明确了目标方向。三是阐明了改革和法治的重大关系。《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的重要作用。四是突出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决定》将法治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提出了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决定》第九部分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法治领域改革进行专章部署,聚焦破除制约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等各环节改革,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问题3:陕西省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
杨政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表明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去年以来,陕西省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一是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部署开展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评估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全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巡视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创制出台《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指导意见》,对省政府206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600余条。制定《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暂行办法》,举行第七届省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对117件省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核,意见采用率100%。
三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出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指导省级执法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5497项、明确4723项裁量权基准。成立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率先在全国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
四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吸纳、调解和解、监督纠错功能。2024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528件、同比增长86.66%,办结11855件,案结事了率88.33%,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
问题4:回望过去一年,省司法厅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法治陕西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效?
杨政国: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委依法治省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涉外法治工作,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商事调解试点、述法点评、行政应诉、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等工作先后受到赵一德书记、贺荣部长、赵刚省长等部省领导批示表扬36次。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点课程,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900余场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是地方立法保障有力。聚焦高质量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急需加强立法,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30件。上线运行政策文件省级统一公开查询平台。针对突发洪水灾害和未成年人犯罪典型事件,修改《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启动“六省一市”秦岭协同保护立法工作,省际、省内区域协同立法取得新进展。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出台《陕西省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指导意见》。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工作,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28%,第一季度首次实现100%;开展旁听庭审活动3000余场次,近4万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
四是执法司法质效不断提升。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刑罚执行衔接配合一体落实。深化普法助力罪犯改造,全省罪犯普法覆盖率100%,服刑人员法治教育考试合格率达到97.7%。深入开展“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和“国学教育季”活动,解除强戒人员保持操守率达98%。监狱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减假暂”案件办理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是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建立“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编发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3520份。将依法行政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累计组织12批、314名省管干部参加。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6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5.4万人,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利用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西安仲裁委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仲裁法》修订提供了实践探索。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进学校”、“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六是涉外法治工作开创新局。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涉外法治工作机构,制定《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与香港律政司签署《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建成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77家律所入驻陕西自贸区,建立“涉外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机制。273名律师进入“陕西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组建298人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库,28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问题5:着力推动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在法治保障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实践?
杨政国:2024年,我厅围绕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和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出台服务大局政策文件。研究制定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助力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助力推进建设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工作方案等一揽子举措,以法治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
二是打造护企安企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组织327家律所579名律师结对服务600个省级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8亿元。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案件112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937.61万元。积极开展商事调解试点,半年调解成功案件678件,标的额达11.67亿元。
三是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深化落实《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在秦创原总窗口建立综合法治保障中心,聚集19项专业法律资源,为330余家科创企业排查融资租赁、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风险隐患450余项,为47家外经贸企业“一对一”解决91个涉外法律问题。指导全省9家仲裁机构全部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2件,标的额2240.83万元,同比增长58%。
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现全覆盖,“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面建成。深入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鉴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年共办理公证17.8万件、司法鉴定6.24万件;办理法律援助4.15万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15亿元;受理仲裁案件6914件、标的额上升到224.59亿元。
五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动员各地司法所和各类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土地、欠资欠薪等矛盾纠纷,全省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3万件,调解成功率98%。
问题6:陕西省涉外贸易迅速发展,2024年出台了《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法务区)建设发展规划》,那么如何持续深化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未来将来有哪些新举措?
杨政国: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西安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和服务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体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助力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一是完善涉外法治规划设计。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加强对全省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制定《陕西省涉外法治工作规划》,从完善涉外法规规章、提高涉外执法水平、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法务区)建设的意见》,在系统协同、政策配套、人才培引、提升功能和开放协作上持续用力,吸引汇聚涉外仲裁、商事调解、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打造“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高地。
三是持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认真落实“2024陕粤港澳活动周”成果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安排》,办好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和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把西安仲裁委打造成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好用好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加强“中欧班列”相关法律研究,有效维护涉外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突出实战实用,充分发挥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陕西“一带一路”律师学院等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协同育人、双向交流机制,“订单式”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文 龙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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