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获悉,为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国老龄办决定开展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其中为陕西分配74个名额。省老龄办印发通知,明确申报推荐工作相关安排,正式拉开创建工作序幕。
省老龄办综合各地老年人口数、老龄化程度、城乡社区数以及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确定了各地申报名额,其中,农村社区申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主体为城乡社区,申报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已获得“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的城乡社区,不重复参与申报及创建。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创建工作将分阶段有序推进。6月,符合条件的城乡社区自愿申报,对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指引(2025年)》,制定创建方案并提交申请表;7月,各市对本地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出创建方案科学合理的社区;8月,省老龄办对各市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按程序向全国老龄办推荐。随后公布省内创建名单并加强指导。
6月-8月,省老龄办组建专家库,对各地创建对象进行评估,研究提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名单(评估分达到90分以上),报送全国老龄办,并会同全国老龄办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典型案例征集。9月-12月,全国老龄办通过集中评审、现场核查,提出第四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并进行公示、命名授牌及典型经验宣传。
据悉,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从社区环境安全适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数字助老可感可及、管理保障有力有效等方面入手,包括对老年人家庭实施住房适老化改造、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提供培训和帮助等,贴合老年群众实际、满足老年群众需求。
针对此次创建工作,省老龄办要求,各地要把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将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与开展“敬老月”活动、“三秦银龄行动”、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等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三秦都市报记者 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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