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持续跟进追回欠款
2026-01-08 14:10:04来源:西部法制报编辑:王菲责编:王菲

  “谢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欠款。”2025年12月29日,当事人刘某在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韦庄法庭领取最后一笔款项时,感激地说。

  时间回到2019年3月。彼时,王某夫妇因儿子筹办婚事急需用钱,向刘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短期内归还并按月息1%支付利息。然而,借款后王某突发疾病,原本承诺还款的儿子反悔拒还,刘某多次讨要均无果。无奈之下,2023年7月,年过七旬的刘某将王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考虑到王某夫妇的实际困难,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既向被告清晰讲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也引导原告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放弃利息,王某及妻子张某分三期偿还20000元,当场支付10000元,2024年8月、2026年1月各偿还5000元,若被告逾期未还,刘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达成后,韦庄法庭法官干警并未就此止步,而是持续跟进协议履行进度,定期督促王某夫妇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及时与双方沟通情况。2025年12月29日,在法庭的监督下,王某夫妇将最后一笔5000元款项履行完毕。刘某攥着钱反复数了三遍,红着眼眶向法官干警表达谢意。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西部法制报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石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