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成立三年形成50余项创新案例
2020-04-03 15:26:1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李佳艺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白雪):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以下简称“西安经开功能区”)成立三年来,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促进“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阶段性完成了108项改革试点任务,促生了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的首创业务和创新成果,形成了50余项创新案例。

  西安经开功能区规划面积9.515平方公里,涵盖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0.7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新金融产业和制造服务业,构建产融服结合的现代产业体系。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西安经开功能区新增市场主体2698家,其中企业1305家(含外资企业17家)。总注册资本470.26亿元,其中新增企业注册资本459.34亿元(含外资企业注册资本1.9亿美元),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39家。

  加大创新案例培育  斩获国家及省级成果

  西安经开功能区获得国家级创新成果四项。《创新“税-银-企”合作机制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云税贷”“微理通”两项创新成果;长银保理公司的“国际保理美元融资”创新成果,分别被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简报专题刊发,成为全国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的“经开样本”。

  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成立三年形成50余项创新案例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 供图 西安经开区管委会

  西安经开功能区获得11项省级创新成果,位居陕西省第一。一是《税务办审一体化》等5项创新成果作为2019年陕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向全省复制推广;二是税银企合作机制被评为陕西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三是《陕西自贸试验区完成全国首单医药制造行业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业务》等5项创新成果被省商务厅简报(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动态)专刊刊发,并作为申报国家级创新成果报送商务部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全年编撰形成《2019年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创新成果汇编》。

  结合自贸区产业发展需求,发挥“自贸+保税”优势,西安经开功能区在跨境贸易、跨境金融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推动跨境电商上下游产业聚集,经积极申报争取,成功获批“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新示范先行区”。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西安经开功能区在西北地区率先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为国内外数家企业提供40余笔总金额约5000万元的国际保理服务;完成全国首单医药制造行业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业务;搭建陕西省首个出口信用促进平台;设立陕西省首个境外发债的融资租赁公司,是陕西省最大的融资租赁公司;推出“云义贷”,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推出“微理通”,为有应收账款的各类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无抵押融资渠道。

  在政务创新方面,西安经开功能区首创“365x24”的75项全天候政务服务新模式;建成陕西省首个无人值守的智能政务服务驿站,全面提速企业政务服务;全面构建无差别综窗受理模式。

  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成立三年形成50余项创新案例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供图 西安经开区管委会

  在工商创新方面,西安经开功能区形成西北首创智能语音登记注册机器人自助服务终端办理营业执照;陕西省首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支付宝端口办照等一批创新成果;发出陕西省首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工商服务从此进入“零见面”审批时代,在陕西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走在前列。

  国家级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  建设发展有力推进

  国家级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于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04年4月正式封关运行,已开发面积0.75平方公里,于2006年12月被批准为全国首批七个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试点单位之一,2016年8月获批为全国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区,2017年4月获批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升级综合保税区工作。

  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截至目前引进了国内外46家企业入驻,入区企业中内资企业占64%,外资企业占36%;目前入驻世界500强英国罗尔斯罗易斯,法国赛峰,德国蒂森克虏伯,美国GE、联合技术等5家企业,形成了以高端航空制造为主,新能源、珠宝加工、服务贸易为辅的产业格局。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超100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在不到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聚集了各类航空企业26家,为国家大飞机项目提供服务,成为国内最具航空特色的出口加工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