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勇担当 关键时刻敢“亮剑”
2021-05-28 16:56:24来源:西安新闻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高陵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

  作为我市生态环境铁军的组成部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各项工作,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关键时刻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2020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战练结合、以练促战、锤炼队伍、争先创优”为目标,坚持党建工作和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将执法大练兵工作贯穿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始末,执法大练兵工作再创佳绩。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生态环境部评为表现突出集体, 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被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3名执法人员先后被国家部、省厅评为表现突出个人,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创先争优大练兵 亮剑执法保安全

  自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坚持以学养兵,常态化开展综合素质练兵。通过重点学、培训学、自查学、交流学等方式全面快速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在互相交流中提高业务和执法技能;在充分运用“三项机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实战化联动,保障执法工作有力高效;强化实战磨合,锤炼过硬本领,分局聚焦“四大”保卫战,坚持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日常巡查、污染源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等执法手段,对区域实行定期检查、随机暗查。 2020年分局先后组织30余项专项执法行动,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录入现场检查笔录1400份、同比2019年增长9%;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件,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2件,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2件,罚款491.88万元,疫情期间分局完成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现场指导检查及医疗隔离点的重点盯防工作,采用“重帮扶”的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正面清单帮扶复工复产、“三不见面”,百余家企业从中受益,3家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轻微环境违法问题实行了减免处罚。通过严格执法,精准发力,高陵分局2020年环境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65%,优良天数较同期增加67天;泾河入渭断面四项控制指标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大练兵活动的有序开展,高陵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真抓实干善作为 恪尽职守勇担当

  张磊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工作20余年来,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直坚持奋战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线,始终以“生态环保铁军”的标准要求自己。近年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担子越来越重,也越来越精细化,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越来越严格,他却总能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迅速部署安排落实。在执法工作中,他严格果敢,在疫情特殊时期,他倾情奉献,他用军人的果敢与担当影响着整个队伍。

  2020年执法大练兵期间他参与的行政处罚案件31件、查封扣押案件8件、处罚419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起,为辖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贡献。2020年全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助力辖区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他带领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倾听困难诉求,对辖区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环境执法帮扶,实行“一企一策”、“三不见面”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面向企业开展“我是环境守法者”活动,有力推进了辖区企业的复工复产,极大提升了环境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展示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党员的过硬作风。

  2021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将继续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要求,切实发挥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先锋队作用,积极开创环境执法工作新局面,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主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 王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