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2021-11-11 16:32:06来源:西安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近日,科创航天传来好消息,陕西省科技厅按照《陕西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了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17家单位被认定为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其中,辖区企业西安航天基地丝路慧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慧谷集团”)、西安四维图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功入选,辖区科创动能强劲,快和航小天一起了解详情。

  聚焦高校科研资源

  搭建技术创新新体系

  2020年,丝路慧谷集团成立西安航天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中心的功能为加速技术转移,促进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与重点行业结合,将高校科研资源聚焦到航天基地,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技术转移转化、技术交易服务、融资服务、产品创新服务、咨询服务、配套服务等为链条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同年,丝路慧谷集团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达成深度合作,在航天基地设立分中心。与陕西高校技术转移联盟达成深度合作,在航天基地设立产学研办公室。三管齐下,进一步提升航天基地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校地合作的发展,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2021年,适逢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启动,西安航天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思路及战略意义与秦创原的定位不谋而合。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根据秦创原聚焦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的三大目标,丝路慧谷集团坚持“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校企互动、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以西安航天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为抓手,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为创新驱动破题。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辖区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一条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到孵化培育、再到产业化的科创体系链条,为辖区经济建设和企业科技发展提供一站式技术创新服务。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创新驱动力量促发展

  截至目前,西安航天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累计走访服务企业160家次,航天院所20家次,深入挖掘技术需求40余项,整理各高校科研成果200余项,组织校企产学研金协同创新对接会2场,组织校企对接20余次。借助高校雄厚科研力量,为企业实现精准需求匹配对接。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并且根据企业真实技术需求,围绕重点产业链,对接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等技术转移机构,以及相关的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辖区企业提供人才资源、实验资源、交流平台。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全年共促成《区域入侵、进出人员统计AI检测仪》、《基于RK3399pro硬件平台的算法移植》等13个校企技术合作项目签订。挖掘高校种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余个,通过多次洽谈交流,目前已达成落地意向项目5个,落地事宜持续推进中。

(转载)成功入选第八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航天基地科创动能强劲

  航天基地将紧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契机,加快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挖掘新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和成果信息,对接高校科研团队为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和工艺难题,或与企业合作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及产业化项目。同时,也将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以及产业发展等角度对辖区内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引领作用,以创新力量驱动航天基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创新已成为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航天基地将持续聚集创新要素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助力科创航天再上新台阶

  为建设世界一流航天新城贡献力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