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陵新兴产业园天工一路东段,坐落着一家有着65年发展历史的企业——陕西华星电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电子”)。华星电子隶属于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2018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陕西华星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作为我国最早的陶瓷电容器专业化生产厂家之一,华星电子的产品主要涵盖陶瓷电容器、微波介质陶瓷、铝基覆铜板等板块,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导航定位、5G微波通信、电力、计算机、家用电器等领域,2020年公司销售额超1亿元。
专业技术行走前列
走进华星电子的生产车间内部,100多名员工服装仪容整齐,300多台检测和实验设备,各班组配合有序,整齐划一地在生产线上有序作业。
陕西华星电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一步发展,电子陶瓷元器件的多功能化、多层元件片式化和片式元件集成化成为发展的主流,这些新的趋势让电子陶瓷在材料显微结构细晶化、材料功能的多样化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2021年12月,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第二批“陕西工业精品”项目资金计划,华星电子“微波介质瓷料”成功入选。同时,华星电子的“北斗导航用微波介质陶瓷材料产业化”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其5G用微波介质陶瓷材料占据国内市场30%以上,是华为、中兴等通信设备制造商的主要分供方。
今年7月21日,陕西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华星电子名列其中。
同时,华星电子以自主创新为基础,广泛联系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各专业产、学、研一体的技术平台,在巩固提升现有产品和技术水平的同时调整产品结构,形成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链。
生产工艺分工明确
陕西华星电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今年暑假期间,西安理工大学的一批实习学生走进华星电子生产车间参观产品制作流程。来到生产车间内部,7个生产班组各司其职。瓷粉班组是整个产线生产的第一步,主要生产瓷粉,采用湿法球磨方式,可以生产出后续工艺所需要的粉料;成型班组的挤膜成型工艺40分钟可生产10万-14万个产品;还有烧成班、被银班、半导体班、成品班等,各个班组有序配合,无缝衔接,完美呈现完整的陶瓷材料及元器件生产流程。
“目前的生产班组划分让公司管理更加顺畅,同时这样的流程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工作20余年的老员工郭芳说道。
经过近几年的艰苦探索,华星电子以“微波介质材料及其器件化”和“陶瓷电容器片式化”作为企业后续的发展方向,不断加快新品研发、资金投入的步伐,真正实现自主研发微波介质陶瓷材料及器件全系列产品,已经成为全国领先的瓷介电容器瓷粉、半成品及成品制造企业。
发展环境焕然一新
2016年7月底,随着华星电子成品班最后一台设备搬迁至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华星电子全面投入生产。
陕西华星电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这几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园区生产布局不断得到优化,都离不开西咸新区一流的营商环境。” 华星电子副总经理张新刚说道。
对于2016年的华星电子来说,当时面临三方面的考虑:一是上市的需要,创业板要求公司有自己的土地、厂房;二是管理的需要,原有生产线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三是原有厂址已不能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这时,来自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的一系列服务给了企业信心。
“‘拿地即开工’‘报装即接入’‘完工即验收’等一套流程管项目模式,为我们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张新刚表示,西咸新区在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活动中,秦汉新城的干部员工作为组织员、宣传员、服务员“三种身份”随时转换,多措并举为华星电子提供优质服务。
现在,随着产业园区周边开发建设逐步深入,交通、职工餐厅、广播系统、室内外监控等设备在不断完善,职工的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一批又一批年轻力量扎根在此,不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