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青年镜头下的丝路新章
2025-09-28 17:32:3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明玲责编:王菲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记者 柳洪华):从擘画中国中亚合作“西安愿景”的宏大开篇,到开行中国—中亚国际人文旅游专列的细腻落笔,两年多来,西安以顶层设计“诞生地”的担当和务实合作“试验田”的探索,已然成为中国与中亚各国往来互动的战略支点、核心枢纽、情感纽带。

  丝路同心圆,共话长安情。9月27日,“我是西安推荐官——中亚青年看西安”短视频创作大赛决赛圆满落幕,为西安与中亚的人文交流写下生动注脚。

中亚青年镜头下的丝路新章_fororder_图片12

大赛合影

  看世代友谊:以文化共鸣夯实民意基础

  大赛是一次跨越山水的友谊对话。

  镜头下,跨越千年的楮皮纸技艺、最抚人心的地道美食、抱龙村的乡土气息、校园生活的温暖瞬间……文化的亲近感,成为连接彼此的情感纽带。这些视频作品,犹如新时代的“丝路驼铃”,在来自帕米尔高原的风中回响,碰撞出和鸣之韵。

  这韵律,是中国与中亚人民青春语态诉说的可感可知的日常互动,是经过历史洗礼的源远流长的友好情谊,是构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坚不可摧的人文根基。

  对于中亚留学生而言,西安不仅是求学的城市,更是一座活态的丝绸文明博物馆,让他们在“非遗+文旅”与“留学生活”的体验中完成了情感交融,也让友谊的传承从宏大的历史叙事,细化为一次次具体的文化体验、一段段难忘的校园生活、一份份深厚的个人情谊。

  它深刻地表明,中国与中亚的未来,不仅构筑在铁路与航线之上,更扎根于年轻一代的相互理解与心灵共鸣之中。

中亚青年镜头下的丝路新章_fororder_图片13

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

  看“中亚机遇”:以现实合作描绘共赢蓝图

  大赛是一扇展示西安与中亚合作巨大潜力的窗口。

  中欧班列(西安)作为“现代钢铁丝路”,以其高效、绿色、全天候的优势,将中亚与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与产业链紧密相连。中亚优质农产品与资源得以“东向出海”,中国的机电产品、新能源汽车、高端消费品也能“西进入户”,真正实现物畅其流,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而西安数字城市建设则向正处于城市化关键阶段的中亚国家展示了一个可感知、可借鉴的智慧城市样板,提供了城市交通规划、数字政务管理、智能化升级的宝贵经验,蕴藏着未来在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巨大的合作潜力。

  呼啸穿梭的“钢铁驼队”,促成跨境贸易的创业行动;数字城市的智慧高效,点燃建设家乡的青春热情……这些作品共同指向一个核心,西安的发展,为中亚各国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共享发展红利提供了现实路径。

  正如西安市委外办副主任张勇介绍,目前西安大概有500名左右的中亚留学生,通过与他们交流了解到,有很多人希望留在西安创业或工作。

  于中亚青年而言,西安不仅是完成学业的求知殿堂,更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广阔舞台。

中亚青年镜头下的丝路新章_fororder_图片14

来自西安各高校的众多留学生在决赛现场观赛

  看青年力量:以青春动能驱动未来征程

  大赛是激发共建“一带一路”青年力量的接力。

  中亚青年通过作品,使两种文明在镜头下的温柔碰撞,让西安不再是地图上的坐标,而是可触摸、可共鸣的生活与文化。而从留学生到“西安推荐官”角色的转变,意味着他们正从文化交流的“受益者”成长为积极“推动者”,成为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活跃因子,驱动中国-中亚未来征程的中坚力量。

  “我是西安推荐官——中亚青年看西安”短视频创作大赛远不止于一场比赛。它是中国-中亚峰会共识的生动实践,是西安与中亚国家间友谊、合作与青春的立体交响。

  正如著名文化学者、文艺评论家、书法家肖云儒由衷地称赞:“每一位参与者都是讲述西安故事的‘火种’。他们年轻而充满潜力,未来必将成为中国与中亚之间的文化使者、贸易桥梁,成为推动‘一带一路’繁荣的中坚力量。这正是本次活动的深远意义所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