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确定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陕西33家单位成为2025年至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
西安市莲湖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对象名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西北工业大学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创建对象名单,西安巨子生物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据介绍,2025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每3年启动一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每届创建示范项目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县、园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流程,最终遴选出一批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社会认可度高的创建对象,旨在以点带面提升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综合水平,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此次陕西多家企业及区县、高校等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充分彰显了陕西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实力和示范效应。其中,入选的企业涵盖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医疗科技、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既有行业“链主”,也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综合实力突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2027年底前组织对示范创建对象开展评估验收,合格者将被正式认定为示范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推动各创建对象加快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创建期内达到示范标准,并以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更多陕西力量。(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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