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文旅产业创新、促进文化传承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打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我们结合全省文旅产业特色和发展实际,联合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省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日前,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介绍。
《措施》主要分为5部分内容。聚焦加强文旅产业源头保护,提出鼓励引导文旅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对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文艺创作、旅游演艺、文创产品设计、数字文化产品等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数据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登记;支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对符合条件的手工技艺、表演艺术等积极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进行保护;探索对传统技艺、老字号等实施商业秘密保护;鼓励对非遗元素进行创新性转化并形成新的知识产权。聚焦文旅产业品牌培育与保护传承,《措施》通过加强对陕西文旅领域地理标志认定、建立健全文艺演出领域知识产权链接审核机制等举措,为旅游商品、文旅视听作品、会展、演艺、吉祥物、特许经营等文旅场景提供全链条保护,护航“文化+”生态。
此外,《措施》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提出针对制作、销售侵权文创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围绕重点文旅区域及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净化市场环境。
立足优化投资环境,《措施》通过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以及支持仲裁机构开展文旅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等,推进文旅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通过司法保护、行政保护、调解和仲裁等多元路径实现高效化解,增强社会资本和外资投资陕西文旅项目的信心。
在促进文旅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方面,《措施》鼓励文旅企业、科研院所围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文化遗产监测等领域进行技术创新,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纽带,推动文化、旅游、科技、金融、数据要素深度融合,培育文旅知识产权衍生产业新增长点。
“我们将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检索、风险预警等服务,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形成有利于文化强省建设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陕西日报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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