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21工程”助力秦创原建设】陕西省科协:助力企业发展 呈现科技创新“盛宴”
2022-03-29 15:53: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锵责编:高岗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陕西省科协在加强对全省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推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行动、大力促进科技事业繁荣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组建科技服务团,打造优质创新创业平台,全方位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陕西山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利科技”)作为一家根植本土的科技型民营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物联网专家、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安全科技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内领先的低空安全防卫产品技术提供商。

【“12621工程”助力秦创原建设】陕西省科协:助力企业发展 呈现科技创新“盛宴”_fororder_图片4

山利科技获得荣誉

  山利科技总经理张勇敢介绍,借助陕西省科协深入实施助力秦创原建设“12621工程”,山利科技已在科研创新成果方面累计获得各项业绩百余项,累计拥有丰富自主知识产权60余项,承担国家、省市级重点科研计划及奖励30余项等。除此之外,山利科技牵头与中国工程院王双明院士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培养了电子信息、安全工程相关专业人才7人,引进专业对口博士3人、高级工程师11人。

  科技创新成为高质量发展“强大引擎”

  打破科技链与产业链的转化“堵点”,让科技优势更多地转化为经济优势,近年来,山利科技在矿山安全态势感知、生产安全监控、大数据智能分析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的技术成果。

  在煤矿安全领域自主研发生产集温湿度、CO、CH4、温度、位置、加速度于一体的矿用本安型的多参数无线传感器、井下无线自组网装置、煤矿安全风险与隐患识别的管控平台、矿山安全检测与事故处置装置等技术和产品,填补了国内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矿工所处位置的井下环境危险感知、识别与处置的空白。

  在应急领域研发生产了集远程数据采集与检测、危险源辨识与分级、隐患排查与风险识别预警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的远程监测与服务平台,有效解决了煤矿、化工领域风险、隐患的实时在线采集、辨识、预警的技术难题,对预警进行风险、隐患进行分级与定理分析,填补了国内安全生产风险与隐患的在线监测与分级分类及定理分析的空白。

  “依据陕西省科协搭建的平台,把科协系统创新资源有效地融入到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中,让更多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与社会需求以及企业发展紧密结合,为企业发展壮大插上腾飞的‘翅膀’。”山利科技高级工程师张日明说。

  山利科技“陕西省院士工作站”发挥技术优势,构筑了科技创新、技术孵化平台,推动了煤炭行业快速发展,从整体上提高了井下生产软硬件设备和系统的感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改善能力,有效促进了无人化工作面的发展,减少矿井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为推动中国中西部地区的煤炭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技术创新是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人才是技术创新的源动力。为鼓励陕西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陕西省科协实施了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双百工程”。山利科技作为民营企业,始终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平台效应,聚集科技领军人才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研究,依托陕西省科协平台,为青年人才成才铺路搭桥,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创新驱动的动能。

  2018年山利科技组建了陕西省院士工作站。得益于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团队的支持,山利科技对急需提升的技术人才通过集中培训,学士讲座、技术指导、实操训练等方式进行培养;运用产学研结合和其他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在实际的高新技术研发和产品试制中,提高技术人员的理论和实战水平。同时,山利科技外聘高校、研究院所专家教授到公司与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与指导,给人才提供参与企业决策的机会。

  “陕西省科协在公司发展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帮助,通过布局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一方面帮助企业打通产业链合作链,另一方面依托院士工作站更好的发挥人才智力优势,提供更顶尖的技术。”山利科技技术总监吴波说。

  近年来,山利科技也经过探索建立了青年人才培养平台,规范了青年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了人才培养水平;培养并认定了西安市“英才计划”高端创新人才、提升青年科技工作者的职称与学历;培养了综采面异常状态的智能视频检测技术及辅助决策系统应用“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让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下一步,山利科技将在陕西省科协的大力支持下,一如既往的在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救援、低空管控、安全动态感知领域攻坚克难,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运维四位一体的安全科技领军企业。(供稿 文/图 陕西省科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