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东亚地方政府会议架起中外友谊之桥
2024-05-24 09:45:02来源:西安日报编辑:吴明玲责编:高岗

第十三届东亚地方政府会议架起中外友谊之桥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524091707

嘉宾在会员城市特色产业产品展示区咨询了解相关产品。(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柯希飞 张曦 摄)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5月23日,第十三届东亚地方政府会议召开期间,举行了主会议、会员城市经贸推介会、会员城市特色产业产品展示、西安领事馆区投资环境宣传推介等活动。来自中国、日本、韩国、越南等4个国家27个会员城市、2个特别会员单位和1个国际组织的135名嘉宾,聚焦数字经济、创新农业等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取得了丰硕成果。

  西安这座城焕发出新的活力

  “欢迎各位莅临这座古老与现代交织、古风与时尚并存的城市——西安。如今,这座城市又焕发出新的活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引领未来的重要力量。”伴随着“数字人”小菲的开场白,拉开了主会议中“以数据要素为核心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议题会议的帷幕。中外嘉宾聚焦主题,以《强化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数据展示支持数字经济出海》《携手促进数据驱动的经济增长》《构筑产业数智生态圈 推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为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围绕数据要素的挖掘、应用和保护,深入探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路径。

  主会议的另一个议题为“创新农业,共链未来”,与会中外嘉宾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积极推动技术和经验共享,旨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推动东亚各国农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我在活动中了解到西安等城市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引领,全面推进更高水平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在农业方面,我们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广阔的合作空间,希望通过本次大会互相学习,增进了解,实现携手共赢。”日本香川县农政水产部次长今西直人说。

  西安不断扩大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今年1-4月份,西安市进出口贸易总值1350.48亿元,较上年增长8%;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外贸“新三样”出口162.16亿元,较上年增长19.6%……近年来,西安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不断扩大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本次大会中,会员城市经贸推介会成为各会员地方政府展示城市形象、推进投资贸易合作的友谊之桥。会上,西安市及有关参会城市先后对本区域的经贸、文旅等方面进行了推介,向全体与会人员展现东亚各地城市特色、人文风貌、发展优势和营商环境,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为建立深厚友谊,促进经贸合作以及友好往来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增强东亚友谊向心力

  会议间隙,会员城市特色产业产品展示区内人头攒动,十分热闹,西安展示的无人机、秦腔戏曲服饰等备受瞩目。活动中,贵州省、西安市、东营市、临沂市、都江堰市、宿州市等以及日本奈良县、静冈县、鸟取县,韩国庆尚北道、忠清南道、庆州市,越南富寿省、承天顺化省等就其特色产业、产品进行了现场展示。中外嘉宾对各地的特色产业、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来到展位交流洽谈,并相互留下联系方式,现场气氛热烈、友好、融洽。

  会议召开期间还开展了西安领事馆区投资环境宣传推介活动,向中外嘉宾介绍了西安领事馆区在交通、区位、周边配套等方面的优势。西安领事馆区于2013年经外交部批准设立,位于浐灞国际港,规划总占地面积610亩,是西安市外事外交开放交流的新平台。

  千里同好,坚于金石。相关负责人表示,东亚各地方政府密切融洽的官方交流,也将对各成员之间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及民间互访产生积极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东亚友谊向心力。(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郭旭)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