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部门“晒出”巡视整改情况

2016-08-04 11:00:20|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西安市两部门“晒出”巡视整改情况

  去年9月,西安召开2015年第一轮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西安市委巡视组正式成立,并同时启动西安市委2015年第一轮专项巡视工作,对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展开专项巡视。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党组公布了巡视整改情况。

  据悉,两个巡视组从去年9月8日至10月中旬,分别对市水务局和市农林委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视工作。巡视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2012年以来涉水、涉农(含涉林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巡视。在昨日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党组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中,记者看到,两单位不仅高度重视、细化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还在整改中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起到管长效作用。

  市水务局

  进行购买服务 规范工程建设

  在昨日公布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中,市水务局党组围绕涉水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等11项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针对涉水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监督管理还存在漏洞、基层项目实施单位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市水务局制定五条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除了完善制度、加强领导、有错必改外,还将进行购买服务。2015年,市水务局已在中省安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中进行了购买服务试点,对规范工程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继续推行并扩大社会购买服务范围,按规定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加强水利工程稽查,实现全市水利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全覆盖。此外,进行严厉处罚。项目建设中,对出现2次以上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较大问题,或对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单位坚决予以处罚,停止该项目后续资金安排,在全市水务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向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针对渭河综合治理个别工程存在质量问题,2015年5月24日,市治渭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发现渭河新丰桥至季家段右岸堤顶道路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当即下达停工整改指令和返工通知,要求2日内将该段工程全部拆除清理,返工重做。文件下发后,项目单位按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进行了拆除清理,经验收后,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了返工。

  市农林委

  给予2名同志党政纪处分

  据悉,市委第二巡视组给市农林委的反馈意见中,共提出了5个方面15项整改任务。目前,涉及的具体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长期问题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

  针对纪检机构在执纪问责上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在巡视整改期间,驻委纪检组积极探索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力度。对一些重大项目、重要岗位、重大决策、重要时节等风险点进行了重点监督。对35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巡视及整改期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转办件16件,给予2名同志党政纪处分,给予9名同志诫勉谈话,1名同志调离原工作岗位。

  针对项目申报审批不规范,平时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基础资料不完整,对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市农林委制定了《西安市财政农业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对项目平时储备不足,基础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资料,加大了项目的报审力度。成立了项目审查专家团,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严格进行审查,确保了项目的实施效果。

  针对项目建成后有效管理跟不上,不能长期发挥效益,甚至出现项目建成后设施闲置或损坏等问题,市农林委进一步落实了村级管护主体责任,对损毁工程及时进行整修维护;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护的通知》,对于破坏项目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项目监管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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