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参保少儿患白血病可报销

2016-12-02 09:23:34|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近日,“罗一笑”事件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按照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参保的少年儿童患白血病可享受报销。

  据了解,目前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规定如下: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疾病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统筹基金统一按照85%的标准支付。同时,西安市还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办理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对参保人员按照费用高低分段给予赔付。分段赔付比例为:城乡居民自付超过1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部分,按50%予以补助;自付超过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部分,按60%予以补助;自付超过1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80%予以补助。其中,限额不设封顶线。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的起付线为1万元。对于85%以外的自付费用(符合规定范围的),超过1万元(起付线)的,由大病保险予以补助,其中:1万元—5万元,补助50%;5万元—10万元,补助60%;超过10万元的,补助80%,上不封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