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12名农民工讨薪 牵出800亩未批先建项目

2016-12-22 10:43:42|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12名农民工讨薪牵出800亩未批先建项目

  一个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立项审批的农业项目,却因农民工的讨薪,才将内幕曝光在大众的视野。

  近日,靖边县12名农民工找“包工头”讨要在永寿县樊家河村南农场土方工程27.3万元的工资,两位包工头苏福东和张永平无力偿还,并感到非常委屈,他们认为陕西亿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和永寿县土地承包人履行合同情况下,全权委托杨保民负责永寿县樊家河村南农场所有项目,并以陕西宝康建筑有限公司法人的身份,与他们签订了《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和《进场通知书》,最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动局面。

  农民工讨薪引发连锁反应

  “签好的合同如同废纸,12名农民工跟我在工地旁待命3个多月,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眼看就要过年了,他们找我们讨工钱,可是我们也感到冤枉,我们租用四台铲车的钱至今没人买单,连同工人的工资一共欠了近70万元,为躲债我们只能呆在西安,连家都不能回。”

  多年从事工地土方工程的榆林靖边人苏福东和张永平,2016年8月9日,经人介绍和陕西亿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永寿县樊家河村南农场所有项目全权负责人杨保民,以陕西宝康建筑有限公司法人的名义签订了《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为“永寿县店头镇樊家河村南农场”,工程量约100万立方米。

  苏、张二人雇佣的12名农民工在工地旁呆了三个多月拿不到工钱,找他们两人讨薪,苏和张无钱支付,并认为根据合同规定,应由陕西宝康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但是该公司法人杨保民认为自己是受陕西亿富公司委托承办这个项目,自己只是一个执行者,让他们找陕西亿富公司,这事便一直拖延下来。

  随后,记者联系了几位讨薪的民工,他们表示,当初跟着包工头到工地上干活,就是想挣点辛苦钱,没想到在永寿一呆就是三个多月,没挣下钱,时间还被耽误了,现在被褥铺盖还在房东家放着,眼看就要过年了,只能找包工头讨要工钱。

  让这些农民工始料不及的是,他们的讨薪维权把一个没有立项的农业建设项目暴露了出来。

  没有立项的“工程项目”埋下隐患

  记者在位于永寿县仪井镇街道中段的陕西亿富公司永寿项目部了解时,却发现这里已经是人去房空,只有墙上贴的宣传画证明这里曾经被亿富公司租用过。

  12月13日,记者与樊家河村包村干部、店头镇董副镇长取得联系,一提起樊家河村南农场项目,董副镇长当即表示,这个项目还没有正式实施,目前还在运作中。

  对于这个占地800亩的农业项目,永寿县相关部门也不知晓。记者在永寿县国土资源局采访时,店头土地所张所长说,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并表示马上安排人上去了解查看,他说:“如今批四分之一庄基都难,用这么大的土地面积修建农业设施,竟然不申报立项,这怎么可能呢?”

  在此之前,据当事人苏福东说,如果不是看到陕西亿富公司出具给杨保民的全权委托书,并告诉他们已经给樊家河村南农场项目预缴了300万元的土地承包使用费,他们是不会和杨保民签订合同的。“没想到,弄了半天,这竟然是个没有立项的项目,难怪我们迟迟进不了工地呢。”

  当杨保民得知永寿县店头镇樊家河村南农场项目没有立项,陕西亿富公司并没有按约定缴付300万元的土地承包费,他说,“早知这样,我就不弄这事了。”

  一份未履行的合同成问题焦点

  12月14日上午,记者在永寿县县城见到了永寿县店头镇樊家河村南农场800亩四荒地承包人樊宗洲的指定继承人兼委托代理人樊凯。

  对于和陕西亿富公司法人赵峰志、董事长陈公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事,樊凯承认他们之间谈过承包土地联合开发事宜,但是并没有履行合同。他说,第一、经到当地电力部门了解,陕西亿富公司的“20MW农光互补高效温室大棚”农业光伏项目必须由省发改委批复,由上至下立项实施,而不是陕西亿富公司所说,从下至上逐级申报,这个程序违规,根本无法实施;第二、承包土地30年,双方约定陕西亿富公司交付300万元的土地承包费,可是至今他们没有收到一分钱,就连当初说好的开路用的推土机使用费10500元,都是他们垫付的。第三、“合同约定同意本合同与双方补充协议由公证部门予以公证,合同书共计8页,每页甲乙双方及委托其代理人共同逐页签名确认”,但这两项均没有实施。出于以上原因,樊凯认为那份所谓的土地承包合同不复存在,没有任何意义。

  经过多日调查采访,记者获悉:2016年5月14日,永寿县店头镇樊家河村南农场800亩四荒地承包人樊宗洲,持有永集建[(1995)字第01号]建设用地使用证,与陕西亿富公司合作开发“20MW农光互补高效温室大棚”农业光伏项目暨“葛根培育、果蔬种植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园”项目,并拟定了承包期限为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了,但并没有履行,也没有立项。陕西亿富公司却拿着未履行的合同,于2016年7月10日委托杨保民为该公司永寿县樊家河村南农场所有工程全权负责。随后,杨保民手持陕西亿富公司出具的《工程授权委托书》和苏福东等签定了《土方工程承包合同》,造成连锁反应。

  12月16日上午,陕西亿富公司法律顾问范律师受该公司委托到本报说明情况,在他出具的证据中,有推土修路时,樊宗洲写的5000元借条,还有陕西亿富公司为樊家河村南农场“20MW农光互补高效温室大棚”农业光伏项目所做的设计费,以及为此项目产生的管理费、业务招待费、租房租赁费等共计14万多元。范律师说,双方签订合同没有履行,并非陕西亿富公司没有诚意,而是对方层层加码所致,对于该合同是否有效合法,他说这个无法确定。

  对此结局,讨薪民工提出质疑:一个没有立项的农业建设工程在街头闹市设立项目部,招商引资,不知当地政府是怎么监管的?而欠我们的工资到底该由谁来支付?谁该为此承担责任?(记者 杨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