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夫妇假冒"西凤酒"牟利被诉 282瓶假酒被扣

2017-02-04 10:30:47|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2月3日是春节收假后的第一天,上午11时整,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未央法院院长李社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彭小连假冒注册商标案,拉开了未央法院新春庭审的序幕。该案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同时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庭审微博直播。

  2016年元月,彭小连夫妇在西安市未央区三桥北双凤村租赁民房贩卖蔬菜水果。同年2月份,彭小连夫妇预谋以低价酒冒充“西凤酒”进行贩卖牟利。同年7月,彭小连与其丈夫刘有英(在逃)从饭店回收“西凤”牌白酒酒瓶、包装盒,并购买“西凤”酒瓶扣、封口商标卡片等包装材料,将低价购得的“沱牌”低价白酒灌装入回收的酒瓶内以冒充“西凤”白酒,后贩卖牟利。2016年8月22日,民警巡逻至三桥北双凤村时发现有人假冒“西凤”酒涉嫌犯罪,遂将犯罪嫌疑人彭小连现场抓获,当场查获假冒的各类“西凤”白酒共计282瓶,同时查获大量 “西凤”酒包装材料。

  经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公室对公安机关查获的282瓶白酒进行鉴定,均系假冒“西凤”商标产品,扣押的假冒“西凤”酒系列产品及包装材料共计价值65746元。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关乎老百姓餐桌上的消费权益,未央区人民法院于1月23日召集检察机关和被告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就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排除,是否有新证据需要交换等问题征求了控辩双方意见,听取了控辩双方对案件庭审的意见和建议,对庭审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

  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程序依法审理,切实保障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各项诉讼权利,法院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择日依法宣判。(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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