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镇政府抢先占地建车站 4百万投资款难讨回

2017-03-01 08:55:50|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通过合法程序竞拍来的商业用地,却被镇政府鸠占鹊巢建成了汽车客运站。最近,在咸阳彬县的一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说他2013年花了四百多万在该县新民镇竞拍了一块土地用来做商业开发,不料却被镇政府占用,建成了汽车客运站,导致自己投资失败,损失惨重。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竞拍到土地准备搞开发 半路杀出“程咬金”

  2013年12月份,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看到县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并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外拍卖几块商业用地的消息,于是经过仔细斟酌,以四百多万的总价竞拍到了新民镇的一块土地,打算进行商业开发。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当时我看的就是我身后所站的这块地06号,面积是22.01亩。”

  然而,到了2014年年初,就在县国土资源局向赵彬彬移交土地的过程中,新民镇政府却说这块地已经另有用途。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土地局给我来交地的时候,当时新民镇来干部就说是这块地他已经把地勘资料做了,准备建车站,这块地不能拍卖。”

  本来是投资,却发生这样的事情,这让赵彬彬始料未及,于是他拿着竞拍手续找新民镇政府讨说法。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说是这事我不应该找他新民镇,应该找土地局,说是地得不到,让土地局给我退钱就完了,这是当时新民镇的话。”

  得到这样的答复让赵彬彬很无奈,他只能回头又找县国土局,而县国土局表示,钱已经入了财政账户,让他继续找新民镇政府。就这样反复多次,最后新民镇政府表示,可以在赵彬彬所拍的06号地块旁边给他另划一块地,双方进行置换。赵彬彬说,他当时也同意了这样的置换方案,然而,后来他发现,镇政府承诺用于置换的这块土地不仅与自己竞拍来的土地面积差了好几亩,而且还有住户没有搬迁,更重要的是双方的这种置换,彬县国土局一直没有批准,这就意味着即使拿到置换的土地也没有合法的手续。就在双方还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新民镇政府在赵彬彬之前拍得的那块土地上建起了客运站。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这是2015年的年初开始动工,当时动工的时候我来挡来了,人家新民镇就跟我不说,咱也没把人家挡得住。”

  那么,赵彬彬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记者首先来到了彬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核实。

  彬县国土局副局长袁海龙:“咱原来给他出让这06号地块,这个所有的手续都是合规合法的,没有任何问题;然后第二个问题,他调整这个地块是不合法的。”

  这位袁副局长表示,造成目前这种困境,根源在新民镇镇政府,让记者找新民镇了解情况。随后,记者又来到新民镇政府,新民镇党委副书记史海科告诉记者,前任领导已经换届调走了,他刚调来不久,不了解情况。而对于这样的答复,赵彬彬很是无奈,他说从自己竞拍土地开始到现在已经三年多时间过去了,至今拿不到土地,钱也退不了,不仅错失了商机,还让他欠下了不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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