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布56项“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

2017-03-24 09:49:23|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原标题:西安市人社局公布56项“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

  基本医保转外就医、社保补缴核定、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这些事项属于哪一级人社部门?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都有哪些?昨日,西安市人社局公布了56项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

  经济性裁员备案:需带书面报告等4项材料

  企业在区县、开发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由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办理;企业在市本级、西安铁路局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参加失业保险的,由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负责办理。办理时,按照文件规定履行裁员备案前的准备工作。携带所需资料到负责本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携带企业经济性裁员的书面报告;修改、完善后的企业经济性裁员方案;工会或全体职工书面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表,前往市政府6号楼514失业保险处办理。

  个人网上办事权限开通

  个人网上办事权限由市级管理,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网厅医保个人账户自助查询。参保缴费凭证查询打印由市、区分级管理,可用身份证、CA证书在自助查询机直接打印。市本级在建工路28A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办理。

  个人参保证明打印,自助查询机市、区均可办理。市本级在市经办机构办理,区县在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四险参保证明可凭身份证原件在自助查询机直接打印。

  基本医保关系转出(入):拿身份证即可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入)审核,需持身份证原件,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市级经办机构,区县参保人员在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转出人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交由现参保地经办机构,由现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转移接续函,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转移接续函后办理个人年限和账户转移手续。

  转入人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交由单位经办人后,由其在现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转移接续函,后由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年限和账户转移手续。

  医保卡核发: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医保本、医保卡)的核发,市本级参保在市级经办机构办理,区县参保在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本已取消,现有业务为医保卡的核发,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

  基本医保转外就医:按参保所在地划分经办权限

  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登记,按参保所在地划分经办权限,由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在医疗机构初次审核盖章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审批备案。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诊审批表;相关病历。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建工路28A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办理,各区县参保人员在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缴费清退:携带协议等到指定窗口办理

  市、区分级管理,办理流程为:单位经办人领取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经办人对清退人员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携带协议及核对过的需清退人员的电子报盘到指定窗口办理。办理时需签订《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清退人员明细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社保补缴核定:带补收申请个人明细表和劳动合同

  其由市、区分级管理,办理流程为:单位上报相关纸质资料及数据盘到柜台递交;受理岗审核资料及电子盘;受理岗在信息系统中导入数据盘,系统进行校验,校验成功生成补收信息;校验未成功,系统导出错误原因,单位修改后再次导入;受理岗将补收明细反馈给单位。办理时携带补收相关申请,补收个人明细表,劳动合同。

  参保人员停保审核:资料核对无误予以受理

  该项审核由市、区分级管理,停保需填写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基数及停保时间(停保业务是办理当月停保)和受理岗位核对申报资料和数据,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市本级可携带《西安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表》在建工路28A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办理。

  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单位经办人到指定窗口办理

  该项由市、区分级管理,单位经办人对需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清退人员个人信息进行申报,并携带签字盖章后的《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及核对过的需清退人员电子报盘到指定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需携带签订《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清退人员明细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药费报销:要带8项资料

  该项按参保所在地划分经办权限,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所需资料在工作日内统一报送至各级参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异地就医证明(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长期医嘱、临时医嘱、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和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建工路28A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办理,各区县参保人员在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无档案托管在户籍所在区县办理

  有档案托管的人员在本人档案托管机构办理,无档案托管的失业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办理。市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可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批后,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没有托管档案的失业人员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失业人员证明或离职证明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证明,2寸照片一张。(记者 郑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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