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黑飞”乱象 航空专家建议为无人机配发“驾照”

2017-05-15 10:12:3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研讨会现场(西北工业大学 供图 )

  参会专家在开幕式后合影(西北工业大学 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代红玉):为应对近年来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黑飞”、“滥飞”、“乱飞”频发现象,5月13日,来自国家工信部装备司、中国民航四川安监局、中国民航西北空管局、西北工业大学等机构的20名航空业内专家、学者齐聚陕西西安,围绕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的适航法规、飞行安全和监管监控等技术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和交流。这次研讨会在国内是首次就无人机监管监控技术进行的研讨。

  定位、调查取证难  致使“黑飞”乱象频发

  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由于具有体积小、造价低、使用方便、环境要求较低、生存能力较强等显著优点,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航空爱好者的热宠。然而,面对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这一新兴产业,我国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和有效监管监控技术措施,导致近年来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黑飞”、“滥飞”和“乱飞”现象频发。特别是近期,无人机扰航已严重影响和威胁了民航运输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阻碍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研讨会上,中国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主任曾阳针对2017年4月14,4月17,4月18和4月21日成都双流机场连续发生的无人机扰航事件,重点从非法无人机定位难和非法飞行无人机调查取证难两方面分析了目前成都双流机场无人机管控的难点之处。

  曾阳说,在非法无人机定位方面,绝大部分非法干扰的无人机信息都是由起降阶段的航班机组在空中发现后向空管部门报告的,管制部门只能根据航班在雷达上的经纬度位置,结合机组报告无人机的相对位置,大致推算出一个地理位置向公安部门报告,由于航班的高度、位置处于高速变化中,在定位准确性上很难保证。公安部门在收到信息后,还需要通过软件比对,才能大致确定地面的排查范围。目前,现有的空管雷达设备无法直接探测到无人机的活动。

  在非法飞行无人机调查取证方面,在收到无人机非法干扰信息后,按照网格化责任划分,各地警方都迅速出动警力对相关区域进行巡查,在事后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重点区域进行排查,但由于无人机活动隐蔽性强、进退快速,截至目前,还未成功抓获肇事者。小型无人机的便携性,使用者的流动性在客观上大大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曾阳表示,无人机的管控环节多、覆盖面广、难度大,如果不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尽快建立联动机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当前形势下,在严厉打击“黑飞”无人机的同时,也亟待研究制定针对普通无人机用户的配套政策、管理细则,对“合法”使用无人机进行疏导。

  为无人机配发“驾照” 多措并举严治“黑飞”乱象

  研讨当日,与会专家分别从无人机系统标准发展及安全应用、无人机管控与民航机场净空保护、无人机实时地图与智能飞行管控等多方面、多角度对无人机的监管进行出谋划策。其中,中国民航西北空管局高级工程师张璐认为,我国无人机行业应尽快完善无人机的注册登记和监管制度,将无人机监管纳入民用航空法,同时为无人机配备规范的ADS-B接收装置,探索无人机“驾驶证”制度。

  张璐说,目前很多无人机操作者仅持有一个操作合格证,很多人抱着一种玩航模的心态操控无人机,这是非常不合适,也是很危险的。就拿无人机扰航事件来看,大部分人都是无意的,但由于缺乏禁飞区的概念,仅仅由于自己的爱好却给飞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如果将无人机“驾驶证”作为一种行业准入证,在考取时有严格的培训学习、安全操作等,相信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一种有序的规范。同时,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一旦被吊销“驾驶证”,就终身禁止其再进入这个行业。

  张璐建议,可以将全球主要机场的地理坐标信息,以及机场周边的禁飞区和限飞区尽可能收录到无人机产品中,为每款无人机配备规范的卫星定位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强制其执行禁飞和限飞指令,降低人为因素,由此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无人机威胁民航飞机的可能性。而对于在无人机装配ADS-B接收装置,一旦系统启动就会对附近的民航飞机进行预警,对无人机操控者不断提醒和警告。如果发现无人机存在对民航飞机的潜在威胁,系统甚至可以直接迫使无人机降低高度或者直接迫降,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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