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视野聚焦“一带一路” 世界苹果中心落户空港新城

2017-06-01 08:56:4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揭牌仪式现场(空港新城管委会 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偲瑶):5月31日,“世界苹果中心”签约仪式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自贸大都汇举行。

  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西安市政协主席、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岳华峰,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薛建兴,西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卢凯及省、市、西咸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空港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贺键主持签约仪式。

  千亿级交易平台 如何助力陕西苹果走向世界?

  活动现场(空港新城管委会 供图)

  据了解,该项目是陕西自贸区获批以来西咸新区首个与浙商合作落地的“互联网+产业”项目。贺键表示,该项目将整合陕西乃至全国资源优势,围绕“一带一路”打造千亿级交易平台。

  “世界苹果中心”将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农副产品交易、苹果云、数字贸易、飞地园区、金融、仓储、城市候机楼、苹果博物馆、陕西会客厅等,对标芝加哥全球黄豆交易中心、阿姆斯特丹全球鲜花交易中心、广西全球食糖交易中心,在陕西打造千亿级“世界苹果中心”。

  通过构筑全产业链一体化集群式发展体系,打造平台化、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生态化的交易平台,扩大“陕西苹果”这一优势产业在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苹果交易平台。

  “互联网+”优势推动产业升级 如何带动辐射相关产业?

  中国篮协副主席王立彬受邀成为“世界苹果中心”代言人,陕西丝路农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细训向其颁发聘书。(空港新城管委会 供图)

  中国是世界上苹果种植面积最大,也是总产量最高的国家,而陕西作为苹果大省,其苹果产量更是占到全国的1/4、全球的1/7。将产量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让陕西苹果走向世界,对于陕西当前加快实现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

  “世界苹果中心”项目将发挥“互联网+”优势,与大数据、金融、物流、服务等深度融合,从而推动相关产业升级发展。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可以开展线上订单农业,实现苹果需求方与供给方的精准对接,拓展苹果销路,沉淀苹果交易数据。瞄准流通环节,平台将用“互联网+物流”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流通平台,通过品牌设计、推广和仓储物流体系支撑,提升陕西苹果在全球市场上的产业价值。

  未来,“世界苹果中心”还将逐步辐射水果产业、循环农业、农资、农超以及农业创新,探索多品类、多季节差异的农产品交易模式,推动陕西省产业升级,带动陕西特色农业走向全球。

  同时,空港新城将通过丝路商会与丝路沿线71个国家、地区积极对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会和农产品在此设立办公机构,促进农产品商贸互通,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整合。

  打造企业投资洼地  空港新城产业优势知多少?  

  签约仪式现场(空港新城管委会 供稿)

  西咸新区是国内首个“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的国家级新区,是“现代化大西安新中心”。作为西咸新区五大组团之一的空港新城,今年以来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陕西自贸区获批、“大西安”建设快速推进等重大机遇,立足“大西安航空服务功能区”的定位,依靠招商引资和城市建设“两轮驱动”,加快建设丝路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国际航空服务业聚集中心、国际会展和文化创意中心以及生态和农业小镇示范中心等“四个中心”,已形成了独特的产业特色和聚集效应,吸引了新光集团、海航等一批知名企业投资兴业。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作为全国八大机场之一,2016年旅客吞吐量达3700万人次并将随着机场三期建设持续增长,庞大的客流优势可以带来丰厚的商业价值。“世界苹果中心”项目落户,将充分利用空港新城的商贸物流优势,借助电子商务渠道,让陕西苹果从空港走向世界。

  贺键表示,未来空港新城将结合自贸区建设,不断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逐步建立对接国际贸易准则的新体制,创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当好“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五星级服务”,打造企业投资洼地,助力大西安发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