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局长”炫耀村民被刑拘

2017-07-03 08:05:55|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因为爱慕虚荣,西安灞桥区一个农民打着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的名义,编造假文件,在微信群里炫耀起来。

  据西安警方昨天披露,6月30日,有网友举报,微信群中有个昵称为“平安陕西”的男子,混迹于全国多个警察微信群,在微信中自称省厅刑侦局副局长,并发布了大量标有“陕西省公安厅绝密文件”字样的照片。

  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6月30日晚上,将该男子车某抓获,警方在其家中查货了大量制式警服和警用装备。果然,车某是个假领导。

  三秦都市报记者昨天见到了车某上传到微信中的部分照片,不仅有他穿警服办公的照片,还有公安法律类书籍、陕西省十佳人民警察奖杯和荣誉证书等,更厉害的是,还有很多所谓“绝密文件”。

  车某说,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为了炫耀,警用制服、装备都是在网上买来的,并对他编造假文件、在微信群中发送冒充警察的文字及图片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车某已被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西安警方提醒,微信是一个公共场所,不管是什么群,切勿在微信内传播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 (记者 宋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