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困难学生可享一条龙资助

2017-07-25 09:39:17|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去年年底,国家六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昨日(7月24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扶贫办调整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实施从幼儿园、中小学到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条龙资助政策。

  中职

  免学费申请程序这样走

  眼下,正是中考招生关键期,选择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数不少,而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免学费、助学补助等这些惠民政策该如何申请?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到,陕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流程图中,专门针对学生资助绘就了一份详细的申请流程,其中,中职免学费申请程序为,学生申请国家免学费补助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后免除学生学费。

  对于中职扶贫助学补助,由学生申请,一般情况下,入学新生可提供建档立卡家庭相关证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或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结果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或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下达扶贫助学补助金,各市县足额落实应分担的配套资金,并按时下达资助资金至学校;扶贫助学金(一次性3000元)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义务教育

  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直补到人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的申请流程,学生(幼儿家庭)向学校(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校(幼儿园)组织评审;学校(幼儿园)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标准以饭票、代金券等形式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

  普通高中

  贫困学生上普通高中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对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按照流程,学生申请,向学校提交《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批表》;每学年初,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确定本学年资助名单(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备案;学校为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学校发放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每生每年1500元;特困每生每年2500元)。

  高校

  贫困生每年可申请2500元助学金

  贫困学生上高等院校,也可以申请助学金,由学生申请,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由县(区)扶贫部门签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高校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评审高校经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公示后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高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高校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500元;特困每生每年35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每生每年6000元),并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进行学费和住宿费减免。

  高职

  贫困生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助学金

  陕西省教育厅从省扶贫办获取各市县在省内高校就读高职的建档立卡大一学生人数,制定预算方案报省财政厅,省财政根据方案将资金下达给各市(区),各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资金分配到各县(区),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发放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扶贫助学补助资金(一次性3000元)。(张雨欣 本报记者 张维 张雨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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