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 遗产继承纠纷多 避免亲人反目 律师建议最好早立遗嘱

2017-10-12 10:58:13|来源:西安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提起立遗嘱,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那是老了以后或者临终时才干得事儿,甚至有人会觉得晦气。但对后辈来说,因为没有遗嘱,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却可能会造成亲人反目。近日27岁的王强(化名)为从二叔手中要回爷爷留下的房子就受够了气。随着叔侄关系闹掰,要回房子的希望也变得越来越渺茫了。

  没有遗嘱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明明是该我继承的房子,但二叔就是霸着不给。”27岁的王强告诉记者,在他还读初中的时候,爷爷留下的一套回迁房分给了自己。因为当时自己年龄还小,二叔便以照顾他们母子为由,替他们将这套房子租了出去,并承诺用租金给母亲补贴家用。

  据王强介绍,他爷爷有3个儿子。十多年前,爷爷原本在西大街的房子拆迁时分了3套房。当时家里人商量说,三个儿子一人一套。因为当时自己的父亲已经病逝,父亲的那一份就分到了他的头上。没想到,一晃十多年过去,二叔却再三推脱迟迟不肯交房。“前几年,二叔还说只要我拿20万元房子就给我。”但王强认为,房子本来就是他的,就算有钱凭啥要拿给。为了房子的事情,近一年多来,王强多次给二叔打电话、发信息,二叔就是不接、不回。随叔侄关系彻底闹僵,王强也意识到想“和平”要回房子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假如王强的爷爷立遗嘱明确名下房产由谁继承,就没有现在的麻烦事了。”大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艺霏分析说,王强家分房子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举证难度较大,现在王强即便诉讼也存在很大的风险。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王艺霏补充说,关于遗产继承,前来咨询的人不少,但真正走向法院的目前还不是很多。最常见的结果是亲人反目,最终不了了之。为防止亲人反目,王艺霏建议老人最好提前立下遗嘱。

  多数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想法

  结合王强遇到的情况,记者随机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想法。“今年71岁啦,虽说年龄不小了,但总觉得立遗嘱还有点早。”近来,家住大车家巷子的王芳芬和老伴身体一直不是太好,但提起立遗嘱,王阿姨却直摇头。

  在王阿姨看来,自己和老伴除了手里那套从单位购得的房子之外,没有其他固定资产。两个女儿均已结婚,没有立遗嘱的必要。见记者不解,王阿姨悄悄告诉记者,她现在的想法是等自己和老伴百年以后,这房子两个女儿一人一半,她相信女儿们不会有异议,“即便要交代身后事,在病榻上说也为时不晚……”

  家住西郊66岁的冷宝梅老人是国企退休职工,膝下就一个儿子。“儿子努力上进,工作也不错,我和老伴从没想过要立遗嘱的事。”冷阿姨说,咱又没有巨额财产,而且就一个儿子,财产早晚都是他的呀!同时,她坚信家族的人都很讲理,该拿的拿,不该拿的就不碰,她觉得不会有人撕破脸和她的儿子争遗产。所以立不立遗嘱,对她来说真的无所谓。

  立遗嘱要选择合适的见证人

  结合王强因为父亲早于爷爷离世,而爷爷没有立下遗嘱引发的问题,律师认为,综合考虑二胎政策放开,家里孩子增加的情况,为避免亲人反目,立遗嘱显得尤为重要。“现在不少老年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这类疾病一旦控制不好容易在短时间内失去生命。”据此,陕西耀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森建议老人,提前考虑自己的身后事,不但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孩子们负责。

  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王森提醒需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写遗嘱的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立遗嘱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二是要能准确把握和陈述遗产。遗嘱所能处分的仅限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权益;三是要妥善选择遗嘱形式,选择合适的见证人。

  王森介绍说,通常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自书、代书及公证遗嘱较为常用。在立遗嘱时公民要妥善选择遗嘱形式,选择合适的见证人。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为了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建议遗嘱人立自书遗嘱时,最好手写签名并写清年月日。

  他提醒老人们,相对而言,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结合自家的实际,居民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另外,申办遗嘱公证,所涉及财产必须是产权明晰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公证处一般不予公证。(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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