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展团六大类项目签约总金额达142亿元

2017-11-06 17:42:54|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农高会韩城展区(韩城市委宣传部 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11月6日,在第二十四届中国杨凌农高会上,韩城市人民政府举行重大农业项目推介活动,韩城建设黄河沿岸区域中心城市的美好前景深深吸引了国内外投资者的眼光,签约项目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美丽乡村、扶贫开发、三产融合、生态治理等六大类32个项目,签约总金额达142亿元,再创历届农高会最好记录。

  韩城是黄河流域古老的农耕文明地区、中国花椒之乡。“十三五”期间,韩城市紧紧围绕“建成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以建设“五个韩城”,实现“五个领先”为主要任务,唱响“加快发展,追赶超越”的主旋律,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叠加释放政策红利,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高起点谋划了韩合国家农业公园、国家花椒产业业示范园等一大批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依托资源及产业优势,主动扩大开放合作,全力打造让广大投资者安心、放心、舒心的投资发展环境。

  在今年农高会上,韩城市政府向广大投资者推介了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的6个重点项目。一是全国唯一命名的国家级花椒产业园区,二是享有“黄土高原一叶肺”美誉的黄龙山森林康养项目,三是计划占地200余亩的西北农产品综合交易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四是大型郊野森林公园---狮山景区开发项目,五是集民俗体验、文化展示、旅游商业、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澽水河生态综合开发项目,六是集遗址保护、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文化识别区——魏长城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在韩城专场推介会上,18个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75亿元。韩城市政府与枫彩集团签订国家农业公园建设及运营合作框架协议,总投资6亿元。陕西供销集团金太阳公司与韩城国家花椒产业园区签订花椒深加工及健康产业项目,总投资1.5亿元。韩城市能源局与陕西英利新能源公司签订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总投资4亿。韩城市高新特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河南西峡县攀润食品公司签订食用菌休闲食品加工项目,总投资2.5亿。韩城市西庄镇政府与陕西金天地公司签订桑蚕种植及农产品开发项目,总投资4亿。韩城市商务局与广州起点传媒公司签订演艺文化娱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韩城市王丰花椒专业合作社与宜昌北山商业连锁公司签订花椒购销合同,总投资5.4亿元。韩城市能源局、龙门镇政府与云南光宝生物工程公司签订香根草循环产业示范园项目,总投资1.5亿元。陕西天寿杏仁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农智道(北京)生物科技公司签订韩城富硒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华瀚(上海)数据科技公司与陕西好兄弟物流公司签订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总投资2.6亿元。韩城市政府与天宏阳光新能源投资公司签订黄河西岸200MWP风电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7亿元。韩城市粮食局与韩城绿电光伏电力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陕西富强宏图牧业公司与北京京味斋餐饮公司签订填鸭产业链延伸项目,总投资2亿元。韩城市板桥镇与陕西乐融集团签订青少年拓展训练基地项目,总投资1.7亿元。韩城市能源局与黄河生态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签订黄河观光休闲生态园矿泉水项目,总广投资3000万元。韩城市桑树坪镇政府与韩城润阳新能源公司签订新能源50MW风电项目,总投资4.3亿元。韩城市商务局与华瀚(上海)数据科技公司签订诚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韩城市金城街道办事处与西安南天实业公司签订沿黄公路建设生态农业观光胶囊大棚,总投资1亿元。这些项目的签定与实施,必将对韩城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张社年以及省农业厅、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内外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推介签约活动。(供稿 韩城市委宣传部 编辑 杨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