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检察院 坚持“三字”工作法 当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2017-11-09 14:18:04|来源:西安晚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阎良区检察院在办理控申案件过程中,加强法律监督与矛盾化解,加大执法公信力建设,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细”、“助”、“和”三字工作法,取得明显成效。

  审查到位,在“细”字上求成效。阎良检察院确立“三查三看”工作机制,全面、客观、细致审查案件,严把控申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救助到位,在“助”字上见实效。该院设立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专门用于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涉检信访人的救助工作;息诉到位,在“和”字上下功夫。对不受理、不立案、不提抗的控申案件,积极进行息诉罢访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该院公开办案流程,全程“阳光”办案。坚持案前说法、案中析法、案后释法,及时消除当事人疑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金明刚 李怡松 赵国栋  邢雅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