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管网改造费就不给供暖小区住户质疑物业公司

2017-11-22 09:54:53|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小区供热管网改造本是好事,可是高新逸品小区却因“谁出改造费”而卡壳。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相关改造费用须由全体业主负担,若业主拒绝交纳这笔费用,物业公司也拒绝收取业主本采暖季的采暖费,并拒绝供暖;而业主们则认为,供暖设施为小区配套设施,理应由开发商埋单,管网改造费与采暖费是两回事,不应进行捆绑销售,更不能随意停止对业主供暖。

  业主质疑:不交改造费为何不能享受供暖

  目前,西安市内采用市政集中供暖的小区大多已经热了起来,然而高新逸品小区多数业主家里还是冷冰冰的,因为今年采暖季前,物业公司贴出通知称:小区今冬供暖需收取供热设施改造费,每平方米10.63元。对于这笔费用,小区业主们并不认可。“这部分改造费应该由热力公司或开发商、物业公司承担,不应该由业主承担,周边好几个小区也都在改造,没听说让业主交钱。”小区业主李女士说,小区改造供热管网,也没见物业公司贴出施工账目明细,现在提出收取这笔钱让大家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因此,小区里的业主对此采取了观望态度,一直拖延交费。今冬供暖季开始,大家向物业公司预交采暖费时,被告知:先交改造费,才能交采暖费,否则不予供暖。“改造费和采暖费是两回事,怎么能混为一谈呢?”小区住户薛先生说,物业公司将两项费用捆绑销售,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这种做法业主无法认可。

  物业公司回应:没有部门能说清楚该费用由谁承担

  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姓杨的负责人解释说,今年为响应市政府“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的号召,小区按照热力公司将蒸汽管网更换为水网的要求,于供暖季前完成了小区内供热交换站的改造,共花费465800元,按照小区总面积进行核算,每平方米均摊金额为10.63元,这笔费用由小区业主分摊,目前已有近200户交纳了费用,但仍有近300户业主认为不合理不愿交费,物业公司作为代收费机构,没有强制的行政手段,只能采取不交改造费就不收采暖费的方法,督促大家交费。“其间有业主私开供暖阀门,甚至破坏暖井设施,物业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他说。

  对于业主们的质疑,这位杨姓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也咨询了相关部门,但没有一个部门能说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承担,由于物业公司财力有限,只能由业主均摊。如果有业主认为该费用收取不合理,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若有政策明确该费用不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可以进行退费。

  供热单位:小区设备改造费由内部协商处理

  据悉,今年西安市市政局印发了《2017年“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加大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排查力度,发现一例20蒸吨以下燃煤设施,限期取缔拆除一例,因此每个集中供热公司都有燃煤锅炉拆改任务。以高新逸品小区为例,原先小区采用燃煤锅炉供暖,现在必须改为天然气锅炉供暖,由于介质不同,管道和换热站都必须改造,从蒸汽网改为水网,否则无法供暖。

  对于供热管网改造所涉及的费用,小区所属的高新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共管网改造费用由热力公司承担,而小区的供热交换站和管道属于小区所有,其改造费用应由小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是使用大修基金、还是开发商垫资或者由业主分摊,应由小区内部自行协商处理。

  律师说法:物业公司强迫停止供暖不合法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认为,小区内供热管网改造所产生的费用首先可以考虑申请使用大修基金,或是由业主与物业协商处理。

  至于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暖强行要求业主交纳管网改造费的做法,确实不合理也不合法,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停止供暖、强行收费,如果业主对物业做法存在异议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龚伟芳 实习生 钞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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