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固一村干部儿子搬家一年后摆酒收礼被调查

2017-11-29 10:14:02|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近日汉中市城固县有群众举报,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黄家村村委会副主任刘世忠,在城固县某酒楼为儿子办乔迁宴16桌,除了本村村民外,还收取服务对象礼金。在宴会现场,还有莲花街道办一位马姓副主任出现。

  据举报人说,黄家村委会副主任刘世忠的儿子近日乔迁新居,11月26日中午,在城固县城某酒楼办乔迁宴,邀请本村村民及本村部分移民搬迁的工程老板参与,桌子上有高档烟酒,现场十分热闹。这位举报人表示,刘世忠和他儿子都是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也在城固县莲花街道办党委。

  接到举报后,城固县莲花街道办纪委展开调查,确认办理乔迁宴的是黄家村村委会副主任刘世忠的儿子刘晓川,他本人曾在城固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10月迁入新居,并于今年11月26日在城固县赵家酒楼办乔迁宴15桌,收取礼金46500元。宴请对象大多是刘晓川夫妇双方的亲朋好友,参加宴席的莲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某和办事处干部马某是刘晓川的亲戚。

  记者联系到城固县莲花街道办党委书记曾海波,他表示,街道办纪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黄家村村委会副主任刘世忠曾劝阻儿子刘晓川举办乔迁宴,但遭到拒绝,刘世忠本人就没有再坚持。父子俩作为共产党员,没有认真贯彻党的纪律和要求,莲花街道办党委经过研究后决定,对刘世忠和刘晓川进行警示训诫谈话,责令刘晓川退回收取礼金;约谈莲花街道办副主任马某,并对街道办干部马某某进行诫勉谈话;黄家村党支部书记尹善培同志教育管理党员不到位,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在莲花街道办进行通报。

  据了解,村干部和党员违反标准操办宴席在莲花街道并不是第一次发生。2015年11月17日,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漕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风光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竟提出辞去村主任职务。经纪委调查核实,11月17日,马某在本村院场为儿子举办婚宴42桌并设置礼柜,收取礼金37800元,花费6万多元。

  2015年11月20日,村主任马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被免去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书杜某,因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汉中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李明智表示,基层党员、村干部和群众朝夕相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示范作用。但是希望其他的党员干部都能够以此为戒,“遵守党纪,维护党的规矩,遵守党的条例,是每个党员的义务。(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史凯强 刘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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