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拨57亿余元 用于冬春救助

2017-12-12 10:22:36|来源:西安晚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记者11日从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召开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两部门日前已安排下拨57.275亿元用于冬春救助。

  这些资金将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同时,两部门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优先加大本级冬春救灾资金投入。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在会上表示,两部门安排的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275亿元已于12月1日安排下拨,各地要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应在拨付地方的1个月内下拨至县级,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上级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做到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

  顾朝曦还要求各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流程,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纪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同时要组织实施好冬春救助全过程的公开公示。(记者 罗争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