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公布第四批被取消购房资格人员名单 购房人须如实提供购房资料

2017-12-27 08:57:08|来源:西安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购房人须如实提供购房资料

  近日,西安市房管局公布了第四批因提供虚假购房资料被取消购房资格的人员名单,这次有20人被取消其购房家庭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购房。自9月26日公布第一批被取消购房资格名单以来,已连续发布了4期,涉及超过45人。

  西安市房管局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资料。切勿以一念之差给自己的征信和买房带来遗憾。市房管局也告诫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存在以下行为:1.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纳税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2.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3.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4.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5.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6.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

  同时,针对还有不少中介结构未获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的边缘,市房管局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1.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2.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3.向经纪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