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粉色罚单" 本以为会被罚却是温馨提示

2018-01-29 11:21:1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远远看见有个交警给我贴条,我紧跑慢跑还是没赶上,正当我觉得100块大洋没有了的时候,看到的并不是罚单,而是一张温馨提示。”近日,一网友私信西安交警“畅通西安”微博小编,讲述了一个暖心的故事。

  根据网友私信中描述的内容,昨天下午,三秦都市报记者找到这张独特的“粉色罚单”,这张温馨提示由交警未央大队三桥中队、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事处、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局联合署名发出。

  在内容中,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快速干道北辅道沿线小区多,居民停车需求大。为规范此处道路交通秩序,设置道路北侧为禁停区,南侧为停车位。若因您的不文明行为影响到了城市形象和群众出行,从2018年2月1日起,我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您的爱车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或者进行强制拖移。”(记者 李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