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走转改】“三变”改革迎春风 风起安塞看南沟

2018-02-03 21:48:0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李胜兰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刘君慧):1月31日,由延安市委网信办联合富县、安塞区委网信办组织的“新时代新梦想 网络媒体走基层”活动走进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了解南沟村“三变”改革的新作为。

  南沟村距延安市区15公里,辖7个自然村,337户1002人。2014年前,该村还是安塞区一个典型的山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低,村集体经济薄弱。群众调侃说南沟有“三难”:出行难、娶媳妇难、村干部干事难。

  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2015年在镇村两级党组织的不懈努力下,让南沟村外出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张维斌回乡创业,全面启动集现代农业、生态观光、乡村旅游为一体的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走出了一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产权改革道路。

  

  记者们在安塞高桥镇进行采访,了解南沟村的“三变”改革。(郑旎 摄)

  “三变”改革 村民生活面貌极大改善

  据安塞高桥镇副镇长、南沟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队队长张光红介绍,在实现“资源变资产”过程中,该村党支部在厘清村集体和群众的各类资源资产权属后,将全村的22500亩撂荒地、沟洼地、滩涂地和山林地,折股量化到村党支部领办的南沟生态旅游经济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再将土地资源和政府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入股到惠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每年保底给合作社固定分红60万元,合作社按占股比例为群众分红。“目前全村流转的土地占到总面积的80%,大部分未流转的是已经发展成熟产业的土地和宅基地等。”张光红说道。

  在实现“资金变股金”的过程中,按照“量化到村到户、参股保底分红、滚动循环发展”的方式,该村将陕西供销集团350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到惠民公司,占股35%,收益前每年固定分红15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扶持全镇651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收益按占股比例保底分红。村上又将46户贫困户46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和735人自筹的220万元作为股本金,发起成立了南沟村花样迷宫专业合作社,与南沟景区旅游发展公司合资兴建了花样迷宫及停车场,现已对外开放。

  在实现“农民变股东”中,目前南沟村全村有1002人以土地、人口等要素入股到南沟生态旅游经济专业合作社,有863人以现金入股花样迷宫生态旅游专业合作社,有266人以1060亩土地入股到苹果专业合作社,与惠民公司农业分公司建起了矮化密植苹果示范园,占股49%,果园收益前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收益后净利润按股份比例分红。

  

  邵三虎(右二)分享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武昊 摄)

  2017年因病因学致贫的贫困户邵三虎告诉国际在线陕西频道,几年前,一场大雨把他家在半山上的土窑洞冲成了危房。原先,他一年全年外出打工最多才能挣一万元左右,如今他入股了村上的三个合作社,每年一分钱也不出就能分红,并和家里人住进了独门独院的大房子。村上还安排他在景区工作,一天有一百元的收入,现在一年保底收入三万多。“虽然老伴现在身体不好,但是我一个人挣得钱足够我们全家用,我还供个大学生了,现在,我们村里每家的日子都过的可以!”邵三虎高兴地说。

  合作社带动经济发展 打造全国旅游扶贫示范村

  张光红告诉国际在线陕西频道,安塞区南沟村的三个合作社是通过流转农民闲置低效的土地和政府给的扶贫专项资金入股的经济专业合作社、果树专业合作社和旅游专业合作社。除解决自己村里的剩余劳动力外,还带动周边村镇的劳动力来这务工,现在的工作人员还有从县上来的。如今,南沟村337户已经全部加入了合作社。 

  如今的南沟村已成为延安首批“一村一品”专业村、乡村旅游示范村、全国旅游扶贫示范村。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园、陕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延安市市级苹果示范园。同时被命名为延安市农业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延安市山地科普示范基地、中科院地环所中科院水保所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产学研基地。

  

  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航拍图(周志彬 摄)

  

  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花样迷宫航拍图(周志彬 摄)

  

  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花样迷宫航拍图(周志彬 摄)

  截至目前,南沟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已累计接待游客65万余人次,乡村旅游初见成效,已经成为延安市红色旅游的延伸地,生态旅游的首选地。

  如今,一股清新的改革之风从安塞区扑面而来。依托安塞黄土风情文化资源优势,将文化植入旅游,旅游中承载着文化。作风、民风、黄土风情,阵阵改革之风,令人耳目一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