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出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 目前暂定在三年内执行最低税额

2018-04-03 08:56:40|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4月2日上午9点,西安市长安区地税局在西安税务办税服务厅(南)为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顺利开出了金额为690.87元的环境保护税税票,这是陕西省开出的第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标志着陕西环境保护税征收正式落地。

  据介绍,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和因地制宜的要求,本次环境保护税在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上,采取了“国家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调节机制。我省目前暂定执行最低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适用最低税额的时间暂定执行三年,随后根据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对企业治污减排的需要等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陕西省地税局副局长艾礼贵表示,征收环保税并非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通过对环保税的征收,引导排污企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环保设备的投入,减少污染的排放,从而达到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目的。

  为了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陕西省地税局积极部署、周密安排,在财政部门的牵头下,加强与环保部门联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做好管户信息移交、纳税人识别认定、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等工作。并就环保税税法、实施条例、配套政策、征管操作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培训,累计培训税务干部10253人次,辅导纳税人户数4219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在做好纳税辅导的同时,提前做好首个征期的数据准备,对所有已识别认定环保税纳税人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补充完善、核实确认。各级地税部门还不断优化网上办税系统,提升网上办税体验,积极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让环保税申报征缴工作更加便利快捷。

  “下一步,地税部门将继续与环保部门合作,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原则下,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省地税局流转税处负责人表示。(记者 苗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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