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0年受理9201件知识产权案件 商标权纠纷案最受关注

2018-04-26 10:40:21|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上午,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西安市中院对外发布了2008年至2017年10年以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10年时间,西安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9201件,著作权纠纷案件收案占比最多。

  最多

  著作权纠纷案件收案数量最大

  从2008年到2017年年底,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西安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9201件。这些案件中都包含了哪些类型?据西安市中院副院长赵海峰介绍,其中包括著作权纠纷案件3308件,商标权纠纷案件3091件,专利权纠纷案件1975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827件。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案件外,西安市中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还包括植物新品种、技术合同、特许经营、侵害商业秘密、垄断、不正当竞争等众多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9201起案件中,西安市中院共审结8167件,结案率为88.76%。

  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著作权纠纷案件收案数量最大。作为审判最多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方面,年收案数量并不均衡,最多的2016年收案数达705件,最少的2014年仅为96件,相差7倍多。

  著作权纠纷案件有哪些特点呢?三秦都市报记者梳理发现,其呈现出“三个多样”的特点。涉案行业多样:著作权纠纷案件涉及网吧行业、KTV行业、移动互联网行业、教育行业、百货零售行业等众多行业;权利类型多样:需要法院保护的著作权类型包括影视作品、MTV、流行歌曲、动画人物形象、学术论文、图片照片等;被控侵权主体多样:被告包括生产类企业、批发零售商、高等院校、互联网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最难

  专利权纠纷案件审判难度最大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审判难度最大的就属专利纠纷案件。西安市中院副院长赵海峰说,专利权案件类型涵盖了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报酬纠纷、专利代理纠纷、专利侵权纠纷、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等案件类型,专利侵权纠纷中又涉及新产品的方法专利,案件类型多样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为什么说这类案件的审判难度大?赵海峰介绍,专利案件经常涉及新兴通讯技术、新技术产品、大型机械设备类技术,对法官专业能力要求很高。专利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会对企业今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案件调解难度很大,一审裁判后当事人选择上诉的比例也高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

  最热

  商标权纠纷案件涉外主体多关注度高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属商标权纠纷案件。为什么?答案很简单,这类案件中,涉外主体多,社会关注度高。

  西安市中院受理的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包括法国路易威登公司、德国波马公司、英国太古公司、韩国777株式会社等众多的外国企业,商标权纠纷案件中涉外案件最多。

  除了国外企业,国内知名企业云南白药公司、上海家化公司、美的公司、苏泊尔公司等也都作为原告提起维权诉讼,此类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普遍比较高。

  最强

  高学历审判团队提高裁判质量

  为了保持西安市中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在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前列位置,2018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设立西安知识产权法庭,2月24日,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正式设立。

  西安市中院以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为契机,选调学历高、业务强、专业背景互补的知识产权法官组建审判团队。赵海峰介绍,在初步确定的4个审判团队中,有10名法官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法官总数的83.3%。4个审判团队中除了法学背景的法官,还配备至少一名理工科背景的法官,为专业性强的技术类案件审判质量提供保障。(记者 谢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