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不能随意携带邮寄出入境

2018-06-07 11:49:03|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来临,人们通过进食粽子、互赠粽子表达亲情。6月6日,西安海关友情提示,有不少市民和旅客在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时遇到了因检疫风险而遭拒绝的尴尬,市民和旅客在邮寄和携带粽子进出境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未经检疫入境的肉粽,其所含的肉类成分,存在传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依据2012年1月原农业部与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中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各国对于粽子入境有不同规定,例如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卡塔尔、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刚果、沙特、乌拉圭、捷克、菲律宾、爱沙尼亚、瑞士、缅甸、墨西哥、韩国等禁止各类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禁止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的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有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记者 王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