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超级大桥建设奉献力量——长安大学助力港珠澳大桥建设侧记

2018-10-24 10:01:5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10月23日,港珠澳大桥正式开通。

  港珠澳大桥跨越伶仃洋,东接香港特别行政区,西接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总长约55公里,是“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共建的超大型跨海交通工程。在港珠澳大桥建设过程中,长安大学科研团队及校友全面参与了包括设计、科研、施工、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为大桥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全球最长的跨海大桥贡献力量

  港珠澳大桥地处台风、航运、海事、航空管制等诸多因素约束的伶仃洋区域。大桥采取“桥—岛—隧”结合的建设方案,其中海底沉管隧道长达6.7公里。无论从建设长度还是水下施工难度来说,都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长安大学充分发挥公路桥梁隧道方面的专业优势,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开展多项技术难题攻关。多支技术团队为大桥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沙爱民、陈华鑫教授团队承担了“节段式沉管隧道路面关键技术”研究任务。这一科研项目针对节段式沉管隧道管节之间变形大的突出问题,设计提出了合理的路面结构和沉管接头的路面材料设计方案,良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谢永利教授团队承担了“外海厚软基大回淤超长沉管隧道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项目中的两个专题研究,研究成果为准确评估港珠澳沉管隧道在多工况条件下的基底回弹、沉降、纵向刚度变化情况以及沉管隧道剪力键的优化设计提供了重要支撑。

  刘健新、李加武教授团队承担了江海直达船航道桥的结构抗风性能试验研究工作。团队提出的主梁涡振抑制措施大幅降低了该桥主梁风致振动减振费用,实现了台风期间桥塔施工的安全,确保了主桥工期。

  参建这个伟大工程很自豪

  从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总工程师苏权科、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局长助理高星林,到江海直达船航道桥桥塔“海豚塔”的设计负责人文峰……无论是总体规划、前期施工方案制定还是管理、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环保等各个环节,到处都有长安大学优秀校友的创新智慧。港珠澳大桥的建设背后是他们忘我的付出与深厚的情感。

  在与港珠澳大桥建设相伴的10多年里,苏权科始终记得当初踏足伶仃洋时心中的愿望——在这里造一座桥。经过研究论证,他们为这座桥制定了三个建设标准:世界一流的跨海大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地标性建筑。港珠澳大桥建设所形成的技术标准、研发的施工设备、施工工艺等多项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对于国内外其他工程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将“中国标准”推向了世界。

  高星林在2008年参与了港珠澳大桥建设。参建港珠澳大桥的经历让高星林感触颇多:“这个项目给了我们一个平台,给了我们工程管理和施工的国际视野,也给了我们可以为国家做点事、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能够参建这样一个伟大的世纪工程,我们感觉到非常自豪。”

  “只有把工程和艺术充分结合,才能做出精品。”文峰在2011年加入港珠澳大桥建设项目,负责江海直达船航道桥桥塔的设计工作时,就抱定了这样的信念。

  为了确保桥塔的安全与可行性施工,文峰对每一部分的每个细节都进行了精确的计算。为保证曲线形桥塔的每一个腔室在检修时都达到“可检可达”标准,文峰要求设计组人员深入到同比例模型之中。正是由于他在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坚持,才造就了这一座造型惊艳、设计精密的“海豚塔”,也正是由于他的高标准严要求,才确保了自重3000吨的“海豚塔”顺利完成了一次性吊装。

  烟波浩渺的伶仃洋海域,因其海面宽阔、入海口水急浪高,而成为现代交通建设的一大难题。而今,横跨东西、飞架三地的港珠澳大桥如一条蜿蜒的巨龙,连接了香港、珠海、澳门,必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带来新的活力。(记者吕扬通讯员冯秋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