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印发 利好陕南三市发展

2018-11-18 17:14: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罗赟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推动汉江流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现代化迈进。处于汉江上游的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全境被纳入汉江生态经济带,将协同河南、湖北部分市、县(区)共同保护好汉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共促当地经济发展。

  绵延1577千米的汉江,在陕西境内干流达657千米,从陕西秦岭南麓发源,自西而东流经陕南三市后进入湖北省,流域面积占陕西省的26.7%。汉江上游流域多属于秦岭山区,是中国重点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经济发展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优良,水资源丰富,上流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规划发展中的汉江生态经济带,区位优势独特,是中国中西部地区的结合部,是西北地区通江达海的重要通道,也是连接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桥梁,具有承南启北、贯通东西的枢纽功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同时该区发展态势良好,传统农业基础雄厚,机械、化工、电子、轻纺、食品等工业蓬勃发展,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自从2014年国务院出台《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汉江流域发展引起各方重视,处于汉江上游的陕南三市,结合国家对该区域的发展定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陕南走出一条倡导“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之路,逐步打造生态产业循环发展的新格局。但是,也有些问题影响着该区域的发展。例如,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任务更加迫切,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截至2017 年底,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还有160多万贫困人口,另外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步伐较为缓慢等问题也严重制约该区域向前奔跑的步伐。

  此次《规划》的印发,最基本的就是明确和强调汉江流域发展的是生态经济,在保护和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安全的基础上,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康、汉中等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流域内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明确提出,在空间布局上打造“两区、四轴”的开放发展格局。“两区”,以丹江口水库大坝为界,划分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汉江中下游地区。陕南三市处于汉江上游,三市全境被纳入到《规划》中,可谓是处于打造生态、绿色为主的区域。而且,在“四轴”中,武西高铁发展轴,沿沪陕高速发展轴将依托铁路、公路将区域内节点城市串联起来,从而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实现各城之间联动合作发展,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发展主轴。

  《规划》的提出,对于能进行航运的水道区域,将在做好防洪、供水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水运经济,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有序实施汉江航道整治工程,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航能力,积极发展汉中港、洋县港、安康港;另一方面,依托水带经济拓展公路、航空运输经济。例如如积极推进平利—镇坪、安康—岚皋、西乡—镇巴等公路项目建设,完善公路运输网,提高短途运输能力;又如加快安康机场迁建等项目建设,推动汉中机场改扩建,提高区域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发挥汉中、安康、商洛等交通枢纽优势,引导物流资源、物流企业跨区域整合,建立物流联盟,从而带动区域间物资流动,带活当地经济发展。

  此外,《规划》明确指出,做好陕南地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结合实际需要对安置区(点)进行统规统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探索乡村旅游安置、城镇保障住房安置等模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如此,不仅能实现陕南三市乡村振兴,还能有效推陕南三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