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用制用心兜牢民生保底线 全力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018-12-08 17:44:1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罗赟鹏):12月6日,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举办了西安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成就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表示,2017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536元,是1980年的93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522元,是1978年的118倍。同时,西安市聚焦破解民生“九难”,加快实施一批民生工程,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经过40年的发展,西安市民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一些民生工程的落地深根,更是造福市民,让每个市民都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成果。而作为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西安市社会救助在进近20年时间里更是有了长足的发展。

 用制,织牢织密兜底保障网

  西安市之所以能够实现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是因为西安市将社会救助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最基本、最为重要的一环,只有健全完善的之都体系,才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合理有序的进行,才能保障将社会民生物资落实到最需要它的家庭、个人,才能让这些救助保障物资发挥出最大作用。

  据悉,1998年西安市实施了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全面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西安市也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步建立实施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等制度,健全完善了“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即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教育资助(困难大学生资助、困难中学生救助)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障补贴制度、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渐退帮扶制度、分类施保制度等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使各类困难群体和保障对象,都能够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救助链,解决了过去在社会救助方面间断性、碎片化的问题,使制度设立更加完善,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要求。

  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尽可能将各类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西安市还先后出台多个专门配套文件,力争将各类困难群体纳入全市大救助范围。例如:将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家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将因离婚、丧偶或无住房等原因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申请范畴;将扶贫办认定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资助范围;对低保户、在册贫困户等困难家庭中学生发放生活困难补贴等,这些文件、措施的不断印发和有效执行,使得西安市有效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将各类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保障救助范围,让党和政府关爱的阳光温暖到每个人。

 用情用情,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救助”

  好的制度作为西安市社会救助事业有序运行的框架脉络,使得西安市社会救助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有力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体的权益福祉。近年来,西安市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更是从小处为民众着想,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服务。

  西安市在紧紧围绕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机制上,通过建立便民的社会救助审批“窗口”实行随时受理、及时审核审批;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救助;下放审批权限对急需救助群众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及时有效保障急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以及通过完善“渐退帮扶”政策、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三公开”公示制度等方式,用心用情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救助”,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确保在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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