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

2019-01-03 10:47:07|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以前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我们村合作社采购农资、供应产品,没办法开税票,更不能在银行贷款,现在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1月2日,在陕西省第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发仪式现场,杨凌五泉镇王上村党支部书记李社宏高兴地说。

  当天,在杨凌示范区王上村,省农业农村厅为全区81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组,颁发了我省首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标志着我省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自己的“身份证”,进入依法依规运营的新阶段。

  杨陵区梁氏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王双科告诉记者,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梁氏窑社区培育了多条特色化产业链条,如今有了登记证书,村集体经济就可以进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梁氏窑旧村将打造成为2.4万平方米的五星级宾馆,预计纯收入达到288万元,素食文化街预计增加收入18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800人,预计上缴税费40多万元,将村里的“死资源”转化成“活收入”。

  目前,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省清产核资基本完成,近60%的村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走在全国第一方阵。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郑维国表示,下一步,陕西将抓好国家整市整县试点,总结熟化推广模式,整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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