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就追赶超越的基石——安康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以和谐拆迁促发展

2019-01-08 09:45:39|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爱国,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切实体现在行动上。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追赶超越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谋求幸福。”2018年12月23日,安康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主任况诗山,指着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对记者说。

  征地拆迁是城市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安康高新区没有因土地统征、拆迁安置、收购储备等引发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安康高新区在短短5年时间实现华丽转身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源于我们的干部有爱国敬业的情怀,有建功立业的追求,有心系百姓的意识。”况诗山说。

  和谐,在开局中凸显

  万事开头难,对于这句话,安康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干部们有着深刻的体会。

  2010年,在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成立之初,因以前征地拆迁中一些村民没有得到妥善安置,所以部分村民不愿配合拆迁工作,就连一些村干部都对拆迁工作持抵制态度。

  “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巨大压力,我们鼓励大家要多关心群众的需求,取得群众的信任。”况诗山说。

  为了获得群众的理解,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干部们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把有关征迁政策、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奖励办法等群众关心的政策法规编印成册,挨家挨户地发放。

  终于,有一名群众上门来询问:“你们说话算数吗?”

  “我们宣传的政策不仅算数,还要坚决兑现。”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干部斩钉截铁地回答。

  经过耐心地解答,那名群众临走时表态:“只要你们干部说话算话,我们老百姓一定支持你们的工作。”

  有了突破口,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干部乘势而动,对那些搁置了10年之久的未安置户进行调查摸底,并了解群众诉求,为他们讲解政策,最终使以前800余户拆迁未安置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我们支持拆迁工作,是因为干部们说话算数,承诺的事情全部兑现。”安康高新区罗家梁村党支部书记周强告诉记者。

  矛盾,在实干中化解

  征地拆迁,面临重重矛盾。

  群众有诉求、项目要进度、征迁要推进、环境需保障,无论牵涉到哪方面的矛盾,都要及时协调解决。

  罗家梁村村民周飞告诉记者:“以前,我住在砖木结构的房子里,条件差,周边交通也不便。现在,我住进了现代化的小区,房子宽敞明亮,家里接通了有线电视、网络、天然气等,生活十分便利。我还开了一家小店,经营五金器材,收入比以前高多了。”

  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充分保障群众利益,改善群众生活,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以前,群众对我们有抵触情绪,现在和我们成了朋友,见面都热情地与我们打招呼。只要心中有群众,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一切矛盾就能解决。”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一名干部说。

  据统计,土地统征储备中心2018年累计化解各类矛盾问题2000余个,使干群关系在征迁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增进。

  成绩,在信任中取得

  安康高新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几年前的“天下第一难”变为现在的“和谐促征迁”。这种转变,也带动着当地群众生活不断改善。

  罗永路是安康高新区居尚社区居民。以前,他在外地打工。村子拆迁后,他看到了商机,返乡搞起了机械租赁。

  单东刚在房屋拆迁后,参加了由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组织的免费烹饪技能培训,随后在居尚社区里开了家“老单家蒸面馆”。目前,蒸面馆生意非常红火。

  罗永路、单东刚创业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他们对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的干部更加信任、对干部的工作更加支持。

  “好的干部,应该是有境界的干部。我们经常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干部们到牛蹄岭烈士纪念碑前参观,增强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况诗山告诉记者。

  近年来,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累计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2万余亩,安置征收户4000余户,圆满完成了中国西北(安康)国际天贸城、公交枢纽站、高新大道等10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2017年,安康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者 张斌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